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审批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环评情况公示
所在地区: | 广西-崇左-龙州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日 |
进展阶段: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投资总额: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审批机关: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建设周期: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序号 |
审批事项名称 |
申请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基本情况 |
办结截止日期 |
环评报告链接 |
1 |
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 |
天等县交通局 |
广西嘉亦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天等县驮堪乡驮堪村、南岭村,为新建性质。 |
(略)年(略)月(略)日 |
见附件 |
?
注:(略)
1.?公示时间:(略)
2.?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编制日期:(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内容 7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略)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略)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略)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略)
七、结论 (略)
专项评价:
1、声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平、纵面缩图
3、项目沿线环境概况及监测布点图
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图
5、广西主体生态功能区图
6、崇左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7、项目与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8、广西综合交通规划图
附件:
1、委托书
2、项目立项批复
3、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咨询函》的复函
4、天等县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穿越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的批复
5、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监测报告
建设项目名称 |
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 | ||||||||||||||||||||||||||||||||||||
项目代码 |
(略)-(略)-(略)-(略)-(略)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天等县驮堪乡驮堪村、南岭村 | ||||||||||||||||||||||||||||||||||||
地理坐标 |
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略)°(略)′(略).(略)″、北纬(略)°9′(略).(略)″,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略)°(略)′3.3″、北纬(略)°6′(略).(略)″。 |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略)等级公路-其他 |
用地面积(hm2)/长度(km) |
用地面积:(略) 长度:(略)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崇发改交通〔(略)〕(略)号 | ||||||||||||||||||||||||||||||||||
总投资(万元) |
(略).(略) |
环保投资(万元) |
(略).3 | ||||||||||||||||||||||||||||||||||
环保投资占比(%) |
3.(略) |
施工工期 |
(略)个月 (略)年(略)月-(略)年(略)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项目评价范围涉及以居住为主要功能区域的环境敏感点,依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需设置噪声。 | ||||||||||||||||||||||||||||||||||||
规划情况 |
/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略)号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略)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略)年本)中所列限制或禁止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广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拟建的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境内,是连接天等县驮堪乡至南岭村的区域道路,是驮堪乡通往天等县城和隆安县布泉乡最便捷的道路,是广西普通公路网重要的交通要道,根据广西综合交通规划图,本项目规划为二级公路,与广西综合交通规划相符,详见附图8。 3、与天等县国土空间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是《天等县交通“十四五”规划思路》提出的“二环一纵一横9射”地方公路骨架“二环”中的“外环”的进结至大隆公路的中间路段,项目不可避免占用基本农田,但根据*******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天等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项目已纳入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见附件5。 4、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本项目位于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该水源地为地下水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物; (2)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物; (3)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储存油类、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农药等; (4)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站; (5)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选冶等活动; (6)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7)铺设输送污水、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 (8)修建墓地、丢弃以及掩埋动物尸体等含病原体的其他废物。 本项目属公路建设项目,不属于上述类型项目,且已取得天等县人民政府同意,详见附件4,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 5、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1-3-3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详见附图4、附图5。 本区主导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该区是典型岩溶山区和贫困山区,区内分布的林、灌、草植被具有重要的水土保持功能,对维护桂西南石山区和右江流域以及左江流域的生态安全都具有重要作用。 本项目为旧路改扩建项目,建设过程尽可能沿用旧路改造,减少林地、农田侵占。经调查,用地范围内无国家保护动植物,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要求。 6、与崇左生态市建设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崇左生态市建设规划,天等县属于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项目所在地位于天等县,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符合崇左生态市建设规划。 7、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广西“生态云”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研判报告》,本项目涉及4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类2个,重点管控类1个,一般管控类1个,详见下表。 表1-1涉及环境管控单位列表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8、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 清单》,天等县地处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6门类(略)大类(略)中类(略)小类。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4门类6大类6中类6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2门类8大类8中类(略)小类。本项目属交通运输业,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 |
地理位置 |
本项目公路为路网改扩建工程,大部分为新建路线,路线测设起点位于天等县驮堪乡驮堪街,与天等县独山至驮堪二级公路终点相接,沿独山至南岭公路方向,自北向南,途经静屯、敏岭屯、巴岭屯,终点位于南岭村小学附近,与杨湾至仕民公路相接。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略)°(略)′(略).(略)″、北纬(略)°9′(略).(略)″,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略)°(略)′3.3″、北纬(略)°6′(略).(略)″。 | |||||||||||||||||||||||||||||||||||||||||||||||||||||||||||||||||||||||||||||||||||||||||||||||||||||||||||||||||||||||||||||||||||||||||||||
项目组成及规模 |
1、改扩建前概况 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旧路为通村公路,等级较低,路基宽度最大为6.5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4.5m,路面结构均为水泥路面,旧路纵坡过陡,线性不符合标准,路面破损、排水不畅,原项目无环评手续,主要环境问题为交通扬尘问题。 2、拟建项目概况 (1)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测设起点位于天等县驮堪乡驮堪街,与天等县独山至驮堪二级公路终点相接,沿独山至南岭公路方向,自北向南,途经静屯、敏岭屯、巴岭屯,终点位于南岭村小学附近,与杨湾至仕民公路相接,路线全长5.(略)km,其中旧路利用1.4km,偏移新增3.(略)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略)km/h,路基宽8.5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桩号为K0+(略)~K5+(略),其中桩号K0+(略)~0+(略)穿越驮堪乡水源保护区二级护保护红线。 3、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线路全长5.(略)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略)km/h,路基宽8.5m。本项目设涵洞(略)道,平面交叉9处。项目推荐方案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1、表2-2。 表2-1推荐方案主要技术指标表
表2-2推荐方案用地指标表
(1)路基宽度及横断面形式 拟建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推荐方案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略)km/h,路基宽度8.5米,相应路基横断面结构形式为:(略) |
图2-4施工工艺及污染物产生环节示意图 主要施工工艺: (1)路基施工:(略) (2)路面施工:(略) 2、施工周期 本项目于(略)年(略)月开工建设,(略)年(略)月竣工,工期1年。 | ||||||||||||||||||||||||||||||||||||||||||||||||||||||||||||||||||||||||||||||||||||||||||||||||||||||||||||||||||||||||||||||||||||||||||||
其他 |
无。 |
生态环境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天等县驮堪乡,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略)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天等县(略)年SO2、NO2、PM(略)、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略)μg/m3、(略)μg/m3、(略)μg/m3、(略)μg/m3;CO (略)小时平均第(略)百分位数为1.3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略)百分位数为(略)μg/m3,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中二级标准限值。具体详见表3-1。 表3-1天等县(略)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由上表可知,(略)年天等县SO2、NO2、PM(略)、PM2.5、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主要为驮堪河,水体使用功能为工业、农业用水,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地表水体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Ⅲ类标准评价。 (1)监测断面设置 为了解驮堪河水质情况,本项目于新建跨越驮堪河两涵洞中间设置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布设情况见表3-2、附图3。 表3-2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布置
(2)监测项目 监测因子:(略) (3)监测时间、频次 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月(略)日,连续3天水质监测。 (4)监测结果与评价 由表3-3水质现状监测结果统计结果可知,项目设置的驮堪河驮堪街断面中所有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良好。 表3-3项目跨越的主要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单位:(略)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驮堪街商业混杂按2类声功能区执行,其他村庄按照1类声功能区执行。根据《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略)〕(略)号)相关内容,公路沿线的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略)dB(A)、夜间按(略)dB(A)执行,因此敬老院、学校室外昼间按(略)dB(A)、夜间按(略)dB(A)执行。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沿线主要噪声污染源包括:(略) 本评价中共设置7个声环境监测点,驮堪敬老院、驮堪街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的2类标准、南岭小学昼/夜间噪声值满足(略)/(略)dB(A)标准;其余各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的1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较好。详见声环境评价专项评价。 4、生态环境现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1-3-3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项目用地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 (1)陆生生态 项目工程占地范围内仅有零星的植被,均为常见杂草。项目周边多为旱地和林地,区域的植被为常见类型,主要以玉米、竹子、牛筋草、狗尾草、香蕉、松树、桉树等植被。所在区域未发现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项目区周边(略)m范围内未发现珍稀动植物存在,无划定的自然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属于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2)水生生态 所涉及的水生生物主要分布于驮堪河、静屯水库,地表水水体规模小,水生生物较少。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区域河库浮游植物如金藻、黄藻、硅藻、甲藻、裸藻、蓝藻、绿藻等七门类的大部分品种都有;浮游动物中原生动物、轮虫类、枝角类和桡足类均有分布;底栖生物有摇蚊幼虫、水蚯蚓、贝壳类幼苗等;水生植物有水浮莲、苦草等;鱼类资源相对较少,常见的为泥鳅、黄鳝、鲫鱼、草鱼等。经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咨询,项目沿线河段未发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
项目已运行多年,路面破损较为严重,主要环境问题为交通扬尘问题,原道路建设过程造成的生态破坏已恢复。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域声环境较好。 | ||||||||||||||||||||||||||||||||||||||||||||||||||||||||||||||||||||||||||||||||||||||||||||||||||||||||||||||||||||||||||||||||||||||||||||||||||||||||||||||||||||||||||||||||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略)-(略)),生态影响评价应能够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涵盖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区等。 根据项目一般特征,项目陆生生态调查范围为:(略) (2)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路线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但穿越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详见地下水环境部分。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1)评价范围 本项目为公路工程,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机车尾气。根据判断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略))要求三级评价无需设置大气评价范围。 (2)保护目标 本项目为公路工程,主要大气污染源为运营期机车尾气以及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区粉尘等,考虑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线性污染源,故本评价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与声环境保护目标保持一致。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路面径流,主要保护目标为中心线两侧(略)m地表水水体及1km范围内地表水饮用水源。本项目以涵洞的形式跨越驮堪河,以路基的形式经过静屯水库,位置关系具体见表3-4。 表3-4项目与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4、地下水环境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略)-(略)),本项目为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评价,但本项目穿越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将驮堪乡集中饮用水源列入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位置关系具体见表3-5、附图7。 表3-5项目与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5、声环境 根据对项目沿线周边环境现状的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3-6。 | ||||||||||||||||||||||||||||||||||||||||||||||||||||||||||||||||||||||||||||||||||||||||||||||||||||||||||||||||||||||||||||||||||||||||||||||||||||||||||||||||||||||||||||||||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表3-6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 ||||||||||||||||||||||||||||||||||||||||||||||||||||||||||||||||||||||||||||||||||||||||||||||||||||||||||||||||||||||||||||||||||||||||||||||||||||||||||||||||||||||||||||||||
评价 标准 |
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详见表3-6。 表3-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工程所在区域地表水为驮堪河、静屯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Ⅲ类标准。各具体标准值见表3-7。 表3-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摘录) 单位:(略)
(3)声环境质量标准 1)声环境现状评价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略)-(略))中的要求:(略) 驮堪街商业混杂按2类声功能区执行,其他村庄按照1类声功能区执行。根据《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略)〕(略)号)相关内容,公路沿线的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略)dB(A)、夜间按(略)dB(A)执行,因此敬老院、学校室外昼间按(略)dB(A)、夜间按(略)dB(A)执行。 2)声环境影响评价 ①对于项目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地区,若临路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公路或铁路一侧的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GB(略)-(略))4a类标准适用区域;其后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适用区域。 ②若临路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公路边界线(略)m以内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4a类标准适用区域;将公路边界线(略)m以外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区域。具体标准见表3-8。 表3-8声环境质量标准部分限值 单位:(略)
2、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见表3-9。
(2)污水排放标准 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旱地、林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略)年修订)“第三章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执行。 | ||||||||||||||||||||||||||||||||||||||||||||||||||||||||||||||||||||||||||||||||||||||||||||||||||||||||||||||||||||||||||||||||||||||||||||||||||||||||||||||||||||||||||||||||
其他 |
/ |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污染、机械废气和沥青烟气。 (1)扬尘 工程施工阶段,建筑物的拆迁、路基的挖填,筑路材料运输、装卸及混凝土拌和均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建筑材料堆放期间遇大风天可能引起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 施工期扬尘污染源强主要采用类比监测数据。 ①拆迁粉尘 项目红线内涉及约(略)m2建筑物拆除。拆迁扬尘主要起尘点为建筑物拆除点,根据类比一般拆迁过程,拆迁粉尘影响范围一般在起尘点(略)m范围内。项目与施工现场距离在(略)m范围内的敏感点,易受拆迁粉尘污染。尤其在干燥及大风天气影响比较明显。通过洒水降尘、避开大风天气作业、拆迁区域设置防尘网等措施,减少拆迁粉尘对敏感点的影响。 ②施工区扬尘污染源强 施工扬尘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包括土石方施工、材料堆放、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根据类比同类工程现场监测结果,在洒水情况下,施工扬尘量一般会小于土方量的0.1%;在干燥情况下,可以达到土方量的1%以上,影响距离大于(略)m;在洒水和避免大风施工情况下,下风向(略)m处TSP预测浓度会小于0.3mg/m3。 ③施工运输扬尘 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行驶产生,与道路路面及车辆行驶速度有关,约占扬尘总量的(略)%。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经验公式计算: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