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人员  项目  信用
专注建筑行业二十年

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关于受理审批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环评情况公示

所在地区: 广西-崇左-龙州县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日
进展阶段: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投资总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审批机关: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建设周期: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拟建工程正文
正文s

序号

审批事项名称

申请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基本情况

办结截止日期

环评报告链接

1

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

天等县交通局

广西嘉亦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天等县驮堪乡驮堪村、南岭村,为新建性质。

(略)年(略)月(略)日

见附件

?

注:(略)

1.?公示时间:(略)

2.?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公示稿)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编制日期:(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内容 7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略)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略)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略)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略)

七、结论 (略)

专项评价:

1、声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平、纵面缩图

3、项目沿线环境概况及监测布点图

4、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图

5、广西主体生态功能区图

6、崇左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7、项目与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8、广西综合交通规划图

附件:

1、委托书

2、项目立项批复

3、崇左市天等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咨询函》的复函

4、天等县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穿越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的批复

5、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监测报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略)-(略)-(略)-(略)-(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天等县驮堪乡驮堪村、南岭村

地理坐标

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略)°(略)′(略).(略)″、北纬(略)°9′(略).(略)″,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略)°(略)′3.3″、北纬(略)°6′(略).(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略)等级公路-其他

用地面积(hm2)/长度(km)

用地面积:(略)

长度:(略)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天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崇发改交通〔(略)〕(略)号

总投资(万元)

(略).(略)

环保投资(万元)

(略).3

环保投资占比(%)

3.(略)

施工工期

(略)个月

(略)年(略)月-(略)年(略)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项目评价范围涉及以居住为主要功能区域的环境敏感点,依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需设置噪声。

规划情况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略)号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略)年本),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略)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略)年本)中所列限制或禁止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广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拟建的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境内,是连接天等县驮堪乡至南岭村的区域道路,是驮堪乡通往天等县城和隆安县布泉乡最便捷的道路,是广西普通公路网重要的交通要道,根据广西综合交通规划图,本项目规划为二级公路,与广西综合交通规划相符,详见附图8。

3、与天等县国土空间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是《天等县交通“十四五”规划思路》提出的“二环一纵一横9射”地方公路骨架“二环”中的“外环”的进结至大隆公路的中间路段,项目不可避免占用基本农田,但根据*******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天等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项目已纳入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见附件5。

4、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本项目位于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该水源地为地下水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物;

(2)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物;

(3)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储存油类、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农药等;

(4)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站;

(5)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选冶等活动;

(6)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7)铺设输送污水、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

(8)修建墓地、丢弃以及掩埋动物尸体等含病原体的其他废物。

本项目属公路建设项目,不属于上述类型项目,且已取得天等县人民政府同意,详见附件4,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

5、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1-3-3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详见附图4、附图5。

本区主导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该区是典型岩溶山区和贫困山区,区内分布的林、灌、草植被具有重要的水土保持功能,对维护桂西南石山区和右江流域以及左江流域的生态安全都具有重要作用。

本项目为旧路改扩建项目,建设过程尽可能沿用旧路改造,减少林地、农田侵占。经调查,用地范围内无国家保护动植物,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要求。

6、与崇左生态市建设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崇左生态市建设规划,天等县属于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项目所在地位于天等县,不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符合崇左生态市建设规划。

7、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广西“生态云”平台建设项目智能研判报告》,本项目涉及4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类2个,重点管控类1个,一般管控类1个,详见下表。 表1-1涉及环境管控单位列表

序号

管控单元编码

管控单元名称

管控单元分类

1

ZH(略)

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

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

2

ZH(略)

天等县其他优先保护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

3

ZH(略)

天等县其他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4

ZH(略)

天等县一般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性见下表1-2。 表1-2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管控单元名称

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

生态保护红线

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符合。

本项目是《天等县交通“十四五”规划思路》提出的“二环一纵一横9射”地方公路骨架“二环”中的“外环”的进结至大隆公路的中间路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保护区陆域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项目已纳入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1、自然保护地外生态保护红线:(略)

符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天等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本项目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中的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天等基础设施类型。

2、前述有限人为活动按照《中共中

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和省级环境管控及准入要求清单进行。

符合。本项目已纳入崇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认定为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中的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类型,占用的基本农田通过占一补一进行补偿,项目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天等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和省级环境管控及准入要求。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还需执行国家、自治区以及市县相应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

本项目用地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本项目K0+(略)~K0+(略)涉及驮堪乡水源地二级驮堪经线,已征求相关部门许可。

4、对边境地区兴边戊边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自治区后续出台的省级环境管控及准入要求单和相应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管控。

本项目不属于兴边戊边项目。

5、《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出台后,按其规定执行。

符合。本项目已认定为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中的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类型,符合《广西性保护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8、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

清单》,天等县地处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本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6门类(略)大类(略)中类(略)小类。其中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4门类6大类6中类6小类;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2门类8大类8中类(略)小类。本项目属交通运输业,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本项目公路为路网改扩建工程,大部分为新建路线,路线测设起点位于天等县驮堪乡驮堪街,与天等县独山至驮堪二级公路终点相接,沿独山至南岭公路方向,自北向南,途经静屯、敏岭屯、巴岭屯,终点位于南岭村小学附近,与杨湾至仕民公路相接。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略)°(略)′(略).(略)″、北纬(略)°9′(略).(略)″,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略)°(略)′3.3″、北纬(略)°6′(略).(略)″。

项目组成及规模

1、改扩建前概况

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旧路为通村公路,等级较低,路基宽度最大为6.5m,水泥混凝土路面宽4.5m,路面结构均为水泥路面,旧路纵坡过陡,线性不符合标准,路面破损、排水不畅,原项目无环评手续,主要环境问题为交通扬尘问题。

2、拟建项目概况

(1)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测设起点位于天等县驮堪乡驮堪街,与天等县独山至驮堪二级公路终点相接,沿独山至南岭公路方向,自北向南,途经静屯、敏岭屯、巴岭屯,终点位于南岭村小学附近,与杨湾至仕民公路相接,路线全长5.(略)km,其中旧路利用1.4km,偏移新增3.(略)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略)km/h,路基宽8.5m,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桩号为K0+(略)~K5+(略),其中桩号K0+(略)~0+(略)穿越驮堪乡水源保护区二级护保护红线。

3、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线路全长5.(略)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略)km/h,路基宽8.5m。本项目设涵洞(略)道,平面交叉9处。项目推荐方案主要技术指标见表2-1、表2-2。

表2-1推荐方案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推荐方案

1

公路等级

二级公路

2

设计速度

km/h

(略)

3

占地面积

hm2

(略).(略)

4

估算总金额

万元

(略).(略)

5

桥隧比

%

0

6

路线总长

km

5.(略)

7

平均每公里交点个数

6

8

平曲线最小半径

米/处

(略)/1

9

回头曲线

-

(略)

最大纵坡

%/处

6/2

(略)

凸形

米/处

(略)/1

(略)

凹形

米/处

(略)/1

(略)

路基宽度

8.5

(略)

路基土石方数量

万立方米

(略).(略)

(略)

土方

万立方米

(略).(略)

(略)

石方

万立方米

(略).(略)

(略)

平均每公里土石方

万立方米

7.(略)

(略)

排水防护工程(圬工)

立方米

(略)

(略)

软基处理

(略)

(略)

涵 洞

(略)

(略)

通 道

-

(略)

平均每公里大、中桥长

-

(略)

平均每公里涵洞

2.(略)

(略)

平均每公里通道

-

(略)

隧 道

米/座

-

(略)

平面交叉

9

(略)

环保工程

增加密封胶条

m2

(略)

穿越水源保护区段径流截排水沟

m

(略)

加强型防撞栏

m

(略)

警示牌

2

表2-2推荐方案用地指标表

项目

占用土地(hm2

合计

耕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

本工程

6.(略)

7.(略)

0.(略)

0.(略)

0.(略)

0.(略)

(略).(略)

4、路基工程

(1)路基宽度及横断面形式

拟建天等县驮堪经养牛场至南岭公路推荐方案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略)km/h,路基宽度8.5米,相应路基横断面结构形式为:(略)

图2-4施工工艺及污染物产生环节示意图

主要施工工艺:

(1)路基施工:(略)

(2)路面施工:(略)

2、施工周期

本项目于(略)年(略)月开工建设,(略)年(略)月竣工,工期1年。

其他

无。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天等县驮堪乡,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略)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天等县(略)年SO2、NO2、PM(略)、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略)μg/m3、(略)μg/m3、(略)μg/m3、(略)μg/m3;CO (略)小时平均第(略)百分位数为1.3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略)百分位数为(略)μg/m3,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中二级标准限值。具体详见表3-1。

表3-1天等县(略)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μg/m3)

标准值(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略)

(略)

(略)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略)

(略)

(略).(略)

达标

PM(略)

年平均质量浓度

(略)

(略)

(略)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略)

(略)

(略).(略)

达标

CO

第(略)百分位数日均值

1.3mg/m3

4.0mg/m3

(略).(略)

达标

O3

第(略)百分位数最大8h滑动平均值

(略)

(略)

(略).(略)

达标

由上表可知,(略)年天等县SO2、NO2、PM(略)、PM2.5、CO、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主要为驮堪河,水体使用功能为工业、农业用水,水质管理目标为Ⅲ类,地表水体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Ⅲ类标准评价。

(1)监测断面设置

为了解驮堪河水质情况,本项目于新建跨越驮堪河两涵洞中间设置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布设情况见表3-2、附图3。

表3-2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布置

编号

地表水体名称

与项目位置关系

监测断面(点)

评价标准

1#

驮堪河

涵洞跨越

驮堪河驮堪街断面

Ⅲ类

(2)监测项目

监测因子:(略)

(3)监测时间、频次

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月(略)日,连续3天水质监测。

(4)监测结果与评价

由表3-3水质现状监测结果统计结果可知,项目设置的驮堪河驮堪街断面中所有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良好。

表3-3项目跨越的主要地表水体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 单位:(略)

监测点位名称

监测日期

水温(℃)

pH值

(无量纲)

溶解氧

氨氮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高锰酸盐指数

悬浮物

石油类

总磷

W1驮堪河驮堪街断面

(略).(略)

(略).2

6.(略)

5.6

0.(略)

8.3

2.1

1.2

8

ND

0.(略)

(略).(略)

(略).9

6.(略)

5.3

0.(略)

7.0

1.9

1.4

(略)

ND

0.(略)

(略).(略)

(略).4

6.(略)

5.5

0.(略)

9.0

2.5

1.5

8

ND

0.(略)

Ⅲ类标准

/

6~9

5

1.0

(略)

4

6

/

0.(略)

0.2

(略).(略)

Si,j

/

0.(略)

0.(略)

0.(略)

0.(略)

0.(略)

0.(略)

/

<0.2

0.(略)

(略).(略)

/

0.(略)

0.(略)

0.(略)

0.(略)

0.(略)

0.(略)

/

<0.2

0.(略)

(略).(略)

/

0.(略)

0.(略)

0.(略)

0.(略)

0.(略)

0.(略)

/

<0.2

0.(略)

超标率%

/

0

0

0

0

0

0

/

0

0

最大超标倍数

/

0

0

0

0

0

0

/

0

0

达标

情况

/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

达标

达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驮堪街商业混杂按2类声功能区执行,其他村庄按照1类声功能区执行。根据《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略)〕(略)号)相关内容,公路沿线的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略)dB(A)、夜间按(略)dB(A)执行,因此敬老院、学校室外昼间按(略)dB(A)、夜间按(略)dB(A)执行。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沿线主要噪声污染源包括:(略)

本评价中共设置7个声环境监测点,驮堪敬老院、驮堪街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的2类标准、南岭小学昼/夜间噪声值满足(略)/(略)dB(A)标准;其余各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的1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较好。详见声环境评价专项评价。

4、生态环境现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为“1-3-3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项目用地涉及优先保护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

(1)陆生生态

项目工程占地范围内仅有零星的植被,均为常见杂草。项目周边多为旱地和林地,区域的植被为常见类型,主要以玉米、竹子、牛筋草、狗尾草、香蕉、松树、桉树等植被。所在区域未发现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项目区周边(略)m范围内未发现珍稀动植物存在,无划定的自然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属于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2)水生生态

所涉及的水生生物主要分布于驮堪河、静屯水库,地表水水体规模小,水生生物较少。根据查阅相关资料,区域河库浮游植物如金藻、黄藻、硅藻、甲藻、裸藻、蓝藻、绿藻等七门类的大部分品种都有;浮游动物中原生动物、轮虫类、枝角类和桡足类均有分布;底栖生物有摇蚊幼虫、水蚯蚓、贝壳类幼苗等;水生植物有水浮莲、苦草等;鱼类资源相对较少,常见的为泥鳅、黄鳝、鲫鱼、草鱼等。经向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咨询,项目沿线河段未发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项目已运行多年,路面破损较为严重,主要环境问题为交通扬尘问题,原道路建设过程造成的生态破坏已恢复。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域声环境较好。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略)-(略)),生态影响评价应能够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涵盖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区等。

根据项目一般特征,项目陆生生态调查范围为:(略)

(2)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路线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自然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但穿越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详见地下水环境部分。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1)评价范围

本项目为公路工程,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机车尾气。根据判断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略))要求三级评价无需设置大气评价范围。

(2)保护目标

本项目为公路工程,主要大气污染源为运营期机车尾气以及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区粉尘等,考虑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线性污染源,故本评价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与声环境保护目标保持一致。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为路面径流,主要保护目标为中心线两侧(略)m地表水水体及1km范围内地表水饮用水源。本项目以涵洞的形式跨越驮堪河,以路基的形式经过静屯水库,位置关系具体见表3-4。

表3-4项目与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敏感目标名称

规模

地表水功能

是否穿越

位置/距离

1

驮堪河

小河

Ⅲ类、工业、农业用水

K0+(略)、K0+(略)/跨越

2

静屯水库

小型

Ⅲ类、农灌

K1+(略)~K1+(略)右(略)m

4、地下水环境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略)-(略)),本项目为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评价,但本项目穿越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将驮堪乡集中饮用水源列入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位置关系具体见表3-5、附图7。

表3-5项目与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敏感目标名称

饮用水类型

与保护区距离(m)

与取水口距离(m)

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

地下水

K0+(略)~K0+(略)段穿越二级保护区陆域

(略)m

5、声环境

根据对项目沿线周边环境现状的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3-6。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3-6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桩号

方位

首排与路边界线/中心线距离(m)

路基形式

评价范围内(拆迁后)户数/人数

4a类

2类

4a类

2类

1

驮堪敬老院

K0+(略)

右侧

/

(略)m

路基

0

(略)人

2

驮堪乡

K0+(略)~K0+(略)

两侧

4/8

9/(略)

路基

(略)/(略)

(略)/(略)

3

静屯

K1+(略)~K1+(略)

左侧

/

(略)/(略)

路基

/

(略)/(略)

4

敏岭

K3+(略)~K3+(略)

右侧

(略)/(略)

(略)/(略)

路基

6/(略)

(略)/(略)

5

巴屯

K4+(略)~K4+(略)

右侧

/

(略)/(略)

路基

/

(略)/(略)

6

南岭村

K4+(略)~K5+(略)

左侧

/

(略)/(略)

路基

/

(略)/(略)

7

南岭小学

K5+(略)

左侧

/

(略)/(略)

路基

/

(略)人

评价

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详见表3-6。

表3-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摘录)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SO2

年均值

(略)

μg/m3

(略)小时平均

(略)

1小时平均

(略)

NO2

年均值

(略)

(略)小时平均

(略)

1小时平均

(略)

TSP

年均值

(略)

(略)小时均值

(略)

PM(略)

年均值

7

(略)小时均值

(略)

PM2.5

年均值

(略)

(略)小时均值

(略)

O3

1小时均值

(略)

日最大8小时平均

(略)

CO

(略)小时均值

4

mg/m3

1小时平均

(略)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工程所在区域地表水为驮堪河、静屯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Ⅲ类标准。各具体标准值见表3-7。

表3-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摘录) 单位:(略)

编号

水质因子

Ⅲ类标准

1

pH值(无量纲)

6~9

2

溶解氧≥

5

3

化学需氧量≤

(略)

4

高锰酸盐指数≤

6

5

BOD5≤

4

6

总磷≤

0.2(湖、库0.(略))

编号

水质因子

Ⅲ类标准

7

氨氮≤

1.0

8

石油类≤

0.(略)

(3)声环境质量标准

1)声环境现状评价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略)-(略))中的要求:(略)

驮堪街商业混杂按2类声功能区执行,其他村庄按照1类声功能区执行。根据《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略)〕(略)号)相关内容,公路沿线的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略)dB(A)、夜间按(略)dB(A)执行,因此敬老院、学校室外昼间按(略)dB(A)、夜间按(略)dB(A)执行。

2)声环境影响评价

①对于项目两侧评价范围内的地区,若临路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公路或铁路一侧的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GB(略)-(略))4a类标准适用区域;其后区域划分为《声标准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适用区域。

②若临路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公路边界线(略)m以内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4a类标准适用区域;将公路边界线(略)m以外的区域划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2类标准区域。具体标准见表3-8。

表3-8声环境质量标准部分限值 单位:(略)

类别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1

(略)

(略)

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

2

(略)

(略)

居住、工业混杂;集镇、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

4a

(略)

(略)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

(略)

(略)

公路沿线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室外

2、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见表3-9。

表3-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监控点

浓度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氮氧化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略)

非甲烷总烃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

(2)污水排放标准

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旱地、林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略)年修订)“第三章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执行。

其他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污染、机械废气和沥青烟气。

(1)扬尘

工程施工阶段,建筑物的拆迁、路基的挖填,筑路材料运输、装卸及混凝土拌和均会产生大量的粉尘散落到周围大气中,建筑材料堆放期间遇大风天可能引起扬尘污染,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便道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

施工期扬尘污染源强主要采用类比监测数据。

①拆迁粉尘

项目红线内涉及约(略)m2建筑物拆除。拆迁扬尘主要起尘点为建筑物拆除点,根据类比一般拆迁过程,拆迁粉尘影响范围一般在起尘点(略)m范围内。项目与施工现场距离在(略)m范围内的敏感点,易受拆迁粉尘污染。尤其在干燥及大风天气影响比较明显。通过洒水降尘、避开大风天气作业、拆迁区域设置防尘网等措施,减少拆迁粉尘对敏感点的影响。

②施工区扬尘污染源强

施工扬尘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等一般性粉尘,包括土石方施工、材料堆放、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根据类比同类工程现场监测结果,在洒水情况下,施工扬尘量一般会小于土方量的0.1%;在干燥情况下,可以达到土方量的1%以上,影响距离大于(略)m;在洒水和避免大风施工情况下,下风向(略)m处TSP预测浓度会小于0.3mg/m3。

③施工运输扬尘

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行驶产生,与道路路面及车辆行驶速度有关,约占扬尘总量的(略)%。在完全干燥情况下,可按经验公式计算: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若因故变更临时占地位置,施工单位应同设计单位及天等生态环境局沟通,避免临时场地触及生态红线;

(2)加强施工管理,按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防护工作;

(3)严控施工活动范围,禁止擅自扩大施工红线,禁止破坏施工红线外植被,禁止为方便施工而不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野蛮占地,挖填路段应采取拦挡措施防止土石料等施工材料滚落进入施工红线以外的区域;

(4)项目建设办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破坏施工红线外植被,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5)雨季时,施工区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再行排放。

(6)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场地。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拆除的建构筑物设置防尘目网,并采取湿式作业;

(2)临近敏感区施工时,施工区两侧设置2.5m高围挡;

(3)配置洒水措施对施工区域洒水降尘,一般每天可洒水2次,上午下午各1次,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在大风、干旱天气要加强洒水工作;

(4)采用密闭散装水泥运输车运输和转移水泥,对砂石堆场设置围挡、设置防尘布、防雨棚等措施,搅拌场进场道路要硬化并及时清洗,在搅拌场内采取定时洒水,及时清扫。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防尘措施,如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或采用防尘布苫盖。

(5)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取防尘的措施,如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或定期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6)运输车辆应当加装遮盖,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沿途泄露、散落或者飞扬。

(7)工程拌和站通过配套的除尘装置处理后,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相关要求。

(8)运输车辆严禁超载运输,避免超过车载负荷;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严禁使用报废车辆;施工机械要及时进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避免因机械保养不当而导致的尾气排放量增大,对于排放量严重超标的机械应禁止使用。

(9)沥青敷设时,应选择晴天、有风,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天气集中作业。施工单位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沥青铺摊温度,然后对铺装好的路面采取水冷措施,减少沥青烟的产生。

((略))表土堆放时,采用防尘密目网覆盖,并定期洒水抑尘。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及施工场地降尘;雨季时,施工区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方可排放;

(2)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及时清运施工产生的废渣,对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3)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定期检修,避免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4)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旱地施肥,生活污水不得未经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5)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场地在设置时,不得设在水源保护区范围,避开河流、水库及其汇水冲沟、排水渠道,各场地周边须设置排水沟,雨水须经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再排放。

(6)不得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废水排放。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及时清理弃渣,对拆迁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处置,其他部分运至弃渣场堆放;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影响是暂时的,但项目施工机械多,且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若不采取措施控制,会对附近居民产生噪声干扰。施工期应采取:

合理安排工期,避开休息时间;

需连续施工的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公示告知周边村民;

施工区设置施工围挡;

运输车辆途径敏感点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做好边坡的植被恢复和绿化维护,观察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防止生态危害。

(2)在营运期应对外来入侵物种分布动态进行监控。对于进入占地范围内的外来入侵物种予以清除。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由养护单位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使,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K0+(略)~K0+(略)路段位于驮堪乡集中水源保护区范围内,K0+(略)~K0+(略)路段两侧设置排水沟,K0+(略)~K0+(略)路段路面径流通过径流截排水沟收集后引至起点K0+(略)外约(略)m的驮堪河排放,不得在驮堪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放口,其余路段路面径流可就近散排至路面两侧的山沟、田林。

营运期应加强巡查工程排水系统,保障排水畅通。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加强运营管理,由道路养护工人对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进行收集,集中处置。

5、声环境保护措施

对驮堪街第一排超标居民现在有的铝合金玻璃窗下增加密封胶条进行降噪,增加密封胶条合计(略)m。

建设单位和运管部门应配合地方规划部门,做好沿线乡镇规划和新建建筑物规划布局,中心线两侧(略)m范围内的区域,不宜新建集中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噪声敏感建筑,如若建设,建筑自身应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

6、水源保护区防护措施

K0+(略)~K0+(略)段两侧设置径流截排水沟,将该路段内的径流引至水源保护区外排放,同时在该路段设置加强型护栏,护栏等级不低于四(SB)级,在进入/离开水源保护区处设置警示牌。

其他

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环境监测、项目、因子、频率及组织实施见下表。

表5-1噪声监测计划

监测时段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施工期

沿线居民点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季度施工高峰期测1次,每次2天,昼、夜各1次。

营运期

沿线居民点

每个特征年2次,每次2天,每天测量4次,昼间、夜间各测2次,每次测量(略)min。

注:(略)

表5-2环境空气监测计划

监测时段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施工期

沿线居民点

TSP

每季度施工高峰期1次,每次3天,测定日均值。

营运期

沿线居民点

CO、NO2

每个特征年1次,每次连续7天,测定日均值。

注:(略)

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略).(略)万元,环保措施直接投资费用初步估算为(略).3万元,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约为3.(略)%。各项投资额分配具体见表5-3。

表5-3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

实施阶段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

备注

施工期

1

施工围挡

2

估算

2

施工期洒水降尘措施

8

3

材料运输车辆、堆料场覆盖篷布

5

估算

4

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

3

化粪池

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

6

泥浆沉淀池、隔油沉淀池

5

施工期生活垃圾、弃渣处理

3

估算

6

声环境污染治理

4

临时围挡

7

施工场地标志及警示牌

2

估算

8

环境监测费

5

估算

合计

(略)

-

营运期

1

声环境污染防治

增加密封胶条(略)m2

0.3

按(略)元/m2计

2

水源保护措施

双侧径流截排水沟、加强型防撞栏(略)m、警示牌

(略)

2

环境监测费、验收

(略)

估算

3

边坡绿化、弃土场、长期存放表土的堆土场绿化

/

列入工程投资

合计

(略).3

/

合计

(略).3

/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陆生生态

规定范围内施工,减少土地侵占。

规定范围内施工。

路基边坡绿化。

确保成活。

水生生态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及施工场地降尘;雨季时,施工区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水生生态不受破坏。

/

/

地表水环境

施工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林地施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及施工场地降尘。

不发生河流污染。

K0+(略)~K0+(略)段两侧设置径流截排水沟,将该路段内的径流引至水源保护区外排放,加强巡查工程排水系统,保障排水畅通。

不发生河流污染。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声环境

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休息时间。

不发生噪声扰民。

对驮堪街第一排超标噪声敏感建筑物增加密封胶条降噪

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略)-(略))中2类、4a类标准

大气环境

施工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材料运输车辆、堆料场覆盖篷布。

不发生环境空气污染。

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使。

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略)-(略))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

固体废物

及时清理弃渣,对拆迁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进行回收处置,其他部分运至弃渣场堆放;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妥善处置。

强运营管理,撒落的运载物、乘客丢弃的物品定期清早处理。

妥善处置。

环境风险

/

/

K0+(略)~K0+(略)段两侧设置径流截排水沟,将该路段内的径流引至水源保护区外排放,同时在该路段设置加强型护栏,护栏等级不低于四(SB)级,在进入/离开水源保护区处设置警示牌。

保护驮堪乡水源不受影响

环境监测

按施工期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达标

按营运期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达标

其他

/

/

/

/

七、结论

工程的实施主要对沿线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和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工程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运营的情况下,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可行。

3

!doctype 正文e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
意 见
反 馈
在 线
沟 通

本站声明

《住建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通过的拥有商标权合法网站;经过国家工信部ICP备案;最近发现有冒充本站工作人员,自称是“*建资质查询平台”、“全国**资质查询平台”,“*主任”,经我方核实这些所谓平台和本站无任何关系,如再发现类似上述这些“**资质查询平台”均为假冒,望大家直接报警。(本站商标证为《住建网》三个字,无任何多余字样或延伸词组,仿造必究,唯一运维单位是“住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本站内部工作人员查询入口为:>>>点击查询真伪
本站服务电话为:4000-156-001
本站服务微信为:13911585800
本站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大院内(100835)
《住建网》商标权利证书查看:>>>点击查看
《建设招标网》商标权利证书查看:>>>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