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社审〔(略)〕(略)号关于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
方城至唐河段(社旗)下洼镇土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社旗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一、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批复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其中地块 2 和地块 7 已完成全部土石方开采,将进入复垦阶段;地块 3、 地块 4 和地块 5,正在进行露天土石方开采;项目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初期工程主要是对表土层进行剥离、堆存。施工开挖、交通运输和物料运输堆放将产生大量扬尘,在易产生扬尘作业时段、作业环节、靠近居民区等保护目标的区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划定施工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禁止越界施工,临时围挡,加强洒水频次等措施减轻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管理和养护,施工散料运输车辆严密遮盖,限速行驶,并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冲洗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扬尘污染;确保施工期及生态恢复期不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土地开挖,会产生局部水土流失现象,应避开雨季尽可能做到先挡后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场地清理,应尽快恢复土壤植被及绿化,防治水土流失,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道路的洒水抑尘;生活区尽量安排在基础设施完善的地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施于周边林地,不外排地表水体。建设单位在上述措施情况下,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施工期间应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挖掘机噪声、运输噪声,应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车辆通过居民点时要减速慢行,禁鸣喇叭,以减轻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严禁随意弃置污染环境,废建材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落实生态环境影响措施。项目施工初期主要对表土层进行剥离并设置表土临时堆场,取土结束后立即进行复垦覆土。按照“谁破坏、谁复垦”和“边建设、边复垦”的原则,进行表土回填,恢复区域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南阳市生态环境局社旗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