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保护措施
本工程跨沟管道采取围堰施工,直接利用基坑对废水进行坑内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管道试压及冲洗废水用于管线周边林地、草地灌溉,不排放;工程不在胜利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及水域范围内进行机械和车辆冲洗,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澄清后回用于砼拌合或道路洒水,不排放。 本项目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所在地农村化粪池、旱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进行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2)运营期保护措施
水资源保护措施:(略)
水污染防治措施:(略)
水质保护措施:(略)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本项目拟采取施工现场围挡、湿法施工作业、出场车辆冲洗的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建筑垃圾采取封闭运输,装载不超出车厢栏板,施工道路专人清扫,洒水降尘;施工车辆和燃油机械加强维修保养,使用优质燃料,以减少尾气排放污染大气。
3、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治理措施:(略)
项目营运期除棺材窑提升泵站的水泵外无其他产噪声设备,泵站水泵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泵房隔声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控制后,泵站噪声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除营盘山隧洞施工点弃渣运至邻近的二个临时渣场堆放外,其余各施工点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管线回填;废弃混凝土、废碎砖瓦砾、石块等用于场地平整,其他废金属、废木材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其余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工程运营期,拆除的废太阳能电池板、报废磷酸铁锂电池分类收集,暂存于跃进水库管理站库房内,交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再利用;运转设备定期检修更换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因泵站无人值守不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由检修维保单位回收后统一处置,盛源水务公司与检修单位应签订协议明确环境管理责任。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依托跃进水库管理站现有垃圾箱收集后,由集镇环卫统一收集和处置。
本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固体废弃物经全部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生态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略)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略)
(3)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略)
6、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建设采取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治理措施,共分为管道及建筑物区、施工便道区、弃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4个防治分区,结合主体工程已有工程措施基础上,增加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工程措施,混播植草的植物措施。临时道路内侧设置相应的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表土临时堆场采取土袋临时挡护及防雨布临时遮盖,施工生产生活区建临时排水沟和临时沉沙措施,后期土地整治工程措施,混播植草的植物措施,弃渣场区堆渣完成后进行土地整治并播撒草籽进行绿化。
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施工期造成的水土流失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7、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必须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加强管理及环境监控,严格遵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污、废水不得排入胜利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确保在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不对胜利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环境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不影响区域生态的完整性。
(2)施工组织进一步优化选址选线,减少对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占用,尽量少占或不占林地、耕地,在获得主管部门许可的条件下使用。施工期间不扩大作业面,非必要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扰动。施工结束后,按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恢复,不降低土地的品质。
(3)妥善处置施工中产生的土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废,不得散落于大河河道。运行期间禁止向胜利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体内倾倒垃圾、废渣等固体废弃物。
(4)在确保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的条件下取水,年灌溉取水量不超过现有许可取水量,确保大河减水河段不出现断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