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镇江吕南(略)千伏输变电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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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环审〔(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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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吕南(略)千伏输变电工程的批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镇江吕南(略)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构成及规模如下(详见《报告表》):
(1)南凤(略)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在(略)kV配电装置区域扩建1个(略)kV出线间隔。
(2)吕南(略)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新建(略)kV户内式变电站,本期利用(略)kV长江变返厂改造2台主变(#1、#2),容量为2×(略)MVA,(略)kV出线间隔4回(南凤2回、备用2回),每台主变配置2组4Mvar电容器,(略)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
(3)南凤~吕南(略)kV线路工程(南线)
线路路径长4.6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2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略)km,利用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补挂1回路径长2.(略)km。
(4)南凤~吕南(略)kV线路工程(北线)
线路路径长2.7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略)km,新建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略)km,利用双设单挂架空线路补挂1回路径长2.4km。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该输变电工程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三、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处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略)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略)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三)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四)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负责。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单位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如因提供的数据及相关文件资料不实造成环评结论错误的,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略)年5月7日
抄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