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广州段)永久用地相关手续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略)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即将开工,需办理广州市范围内永久用地报批和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等。因此,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办理新建广州站至广州南站联络线(广州段)永久用地相关手续。
项目业主为项目公司,委托广州局集团公司建设和运输管理,由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广东省、项目公司融资。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指挥部《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小额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
2.采购项目内容及完成时间
2.1 建设项目地点:(略)
2.2 建设项目规模:(略)
2.3 计划工期:(略)
(1)永久用地报批服务
①空白权属补发集体所有权证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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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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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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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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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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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集体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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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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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空白权属中未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调查核实用地范围、土地权利人名称、单位性质、四至等资料,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开展权籍调查,办理补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并负责土地所有权分割处理,重新办理产权证(含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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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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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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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用地报批组卷咨询服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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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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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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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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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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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材料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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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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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用地报批的有关要求,收集获取、整理、填写各种表格、负责跟进各种请示、报告文件的签发、盖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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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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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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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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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广东省用地报批材料审查的要求,编制农用地转用方案、国有土地收回的说明、需要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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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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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材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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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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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协助用地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查用地报批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包括对国土、规划、地质、矿产、林业、环保等相关领域的报批材料的有效性、合理性、规范性、准确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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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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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成果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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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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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地报批文本材料收集整理材料(如违法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说明等),编制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收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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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地报批表格材料整理、编制(如网上申报专用表、拟占用土地地类面积汇总表和明细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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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地报批图件材料整理、编制(如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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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材料编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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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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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材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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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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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项目用地审查报批的要求,制作完整的项目用地报批件,组卷逐级上报自然主管部门审批,取得项目用地报批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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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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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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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征收土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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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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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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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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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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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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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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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开会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及心理动态,为本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科学、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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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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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调查工作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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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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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主要风险因素,对待评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单因素风险识别、综合研判预测风险概率和相关风险的可控程度,评判初始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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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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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编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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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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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风险分析和评估预测的结果,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出落实各项措施的责任主体和协助单位、防范责任、具体工作内容、风险控制节点、实施时间和要求的建议。综合征求民意的资料、相关意见建议、分析预测、风险等级等情况,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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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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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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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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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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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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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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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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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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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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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协助完成用地征地补偿工作;办理用地产权注销,直至产权清晰。收集相关资料,向规资局申请办理批后实施工作,期间对接相关部门,跟进案件办理。按主管部门要求,协调资料修改、完善、补充事宜,直至案件办结,取得完成批后实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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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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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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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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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相关资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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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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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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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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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许可的拟办意见,主管部门审核签发,整个流程配合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审定后,领取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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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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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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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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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收集并提交资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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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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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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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查测绘服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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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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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时/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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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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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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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测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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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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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注销/换发集体不动产权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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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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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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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规划条件地形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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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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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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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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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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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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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采购范围:(略)
2.5 采购内容:(略)
2.5.1永久用地报批服务
2.5.1.1空白权属补发集体所有权证书
对空白权属中未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调查核实用地范围、土地权利人名称、单位性质、四至等资料,按照地籍调查规程的要求开展权籍调查,办理补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并负责土地所有权分割处理,重新办理产权证(含测绘)。
2.5.1.2永久用地报批组卷咨询
2.5.1.2.1前期资料收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略)号令)等用地报批相关文件要求,收集土地权属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规划数据库等资料,分析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存在违法用地情况等。
2.5.1.2.2材料编制
协助县(市、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包括《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收的请示》等,协助办理耕地占补平衡、违法用地处理、林业、社保手续和国有用地处理等,并对组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建议以及及时与上级管理部门沟通。
2.5.1.2.3跟进上报审核跟踪
(1)协助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完成县(市、区)建设用地报批初审工作,协助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
(2)用地报批材料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后,跟进市自然资源局,完成各个科室的审查,并按要求补充资料,协助完成市级审核。
(3)市级审核通过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核,并跟踪最终取得用地报批的批复。
2.5.1.3征收土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
2.5.1.3.1资料收集、实地查勘、民意调查
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开会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及心理动态,为本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科学、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
2.5.1.3.2风险调查工作
针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主要风险因素,对待评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单因素风险识别、综合研判预测风险概率和相关风险的可控程度,评判初始风险等级。
2.5.1.3.3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及工作预案
根据风险分析和评估预测的结果,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出落实各项措施的责任主体和协助单位、防范责任、具体工作内容、风险控制节点、实施时间和要求的建议。综合征求民意的资料、相关意见建议、分析预测、风险等级等情况,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5.2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
2.5.2.1批后实施
前期协助完成用地征地补偿工作;办理用地产权注销,直至产权清晰。收集相关资料,向规资局申请办理批后实施工作,期间对接相关部门,跟进案件办理。按主管部门要求,协调资料修改、完善、补充事宜,直至案件办结,取得完成批后实施的意见。
2.5.2.2划拨决定书/出让合同
收集相关资料:(略)
2.5.2.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许可的拟办意见,主管部门审核签发,整个流程配合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审定后,领取文件、证件。
2.5.2.4调查测绘
2.5.2.4.1批后注销/换发集体不动产权籍调查
用地批复后,涉及的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或者转为建设用地,对应的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需要进行变更或注销,此阶段需要出具相关被征地集体土地变更、注销后的权籍调查成果,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注销),同时为后续办理用地结案提供条件。
2.5.2.4.2批后规划条件地形测绘
在批后规划条件办理阶段,对用地界线外扩(略)米范围内进行1:(略)
2.5.2.4.3批后办理不动产权籍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划拨决定书等资料出具符合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地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坐标等),用于办理永久用地不动产登记业务。
2.5.2.5不动产权证
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收集并提交资料:(略)
2.5.2.6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如影响用地报批和办理不动产权证,由中标方负责免费处理,如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需保证取得不动产权证。
2.6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略)号令)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永久用地有关手续,最终取得不动产权证。
2.7工作成果
(1)报批用地材料(征地材料、测绘材料、报批材料)及上级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
(2)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入储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
(3)项目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
(4)项目其他成果。
2.8 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略)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略)
3.1.3 业绩要求:(略)
3.1.4 财务要求:(略)
3.1.5人员要求:(略)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验,参与过土地测量或用地预审或用地报批或土地办证服务工作。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服务2年以上,并附社保证明。
3.1.6 设施设备要求:(略)
3.1.7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8)其他情形:(略)
4.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略)
4.2 磋商谈判文件每套(略)元,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谈判文件前将磋商谈判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购买包件号。磋商谈判文件发票获取:(略)
开户名称:(略)
帐号:(略)
开户银行:(略)
4.3本次谈判的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递交磋商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磋商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道广九社区白云路(略)号嘉星广场(略)~(略)楼
邮编:(略)
联系人:李铁梅 刘育初 梁耀新
电话:(略)-(略)、(略)-(略)
电子邮件:gtgzzhb@(略).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座(略)室
邮编:(略)
联系人:刘工、郭工
电话:(略)
电子邮件:gtsanzu@(略).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略)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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