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和方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站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各班站需求汇总,拟实施(略)年交安设施采购项目。经研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用供应商。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规模:(略)
2.2 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略)
2.3 项目的交货期:(略)
2.4 规格、质量要求:(略)
2.5 本项目按照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福州市罗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管理。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
3.2 提供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及及配件销售相关营业资质,若营业执照未体现相应资质但实际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证明材料。
3.3 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4 本次竞争性谈判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5 提交的竞争性谈判报价(含单价及总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略)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竞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至福州市罗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三楼工程科。竞争性谈判时间:(略)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包装要求,谈判文件要求正本一份,谈判文件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制作并加盖公章密封包装,未密封的谈判文件将按废标处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样式进行填报,否则视为废标处理。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略)%)应在合同签订前汇至我中心银行账户,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从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福州市罗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略)年交安设施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略)
6.报价要求
6.1 投标报价(含单价及总价)不得高于发包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2 本次投标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将作废标处理,竞标人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至开标前,招标人拒绝接受调价函等方式的调价声明。
7.评标办法:(略)
8.监督人:(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福州市罗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栏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
(略).其它
(略).1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福州市罗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略).2 本争性谈判公告解释权属于福州市罗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所有。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
福州市罗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