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体育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市体育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林芝市财政局以林财【(略)】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芝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总投资:(略)
2.4建设规模:(略)
2.5服务期限:(略)
2.6质量要求:(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招标范围:(略)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内容:(略)
(2)可行性研究编制:(略)
(3)勘察服务内容:(略)
(4)设计服务内容:(略)
(5)造价咨询服务内容:(略)
(6)监理服务内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乙级设计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信誉要求:(略)
3.1.4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1.5财务要求:(略)
3.1.6业绩要求:(略)
类似工程业绩:(略)
3.2本次项目投标单位要求:
3.2.1本项目需满足监理和工程设计的两项资质要求。
3.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区外企业需在藏备案,提供备案证。
3.2.4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备注:(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方委派;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两项)。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若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报名),请于(略)年(略)月9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1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南段)。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开标现场并出示身份证件,区外企业委托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由监督部门核实信息,未到场或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8.2、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一家企业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两家。
8.3、投标企业需制作投标文件纸质文档。
8.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