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文件澄清函
项目名称:(略)
招标项目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略)年-(略)年西藏电信“关爱(略)”项目一体化机柜集中采购项目,对公开招标澄清如下:
澄清一:(略)
技术规范书
本技术规范书“★”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1.概述
1.1.定义
本规范书为“关爱(略)攻坚行动”项目的技术要求和供货要求,提供给室外一体化机柜供应商进行技术应答和报价之用。
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关爱(略)攻坚行动”项目在室外一体化机柜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供应商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选,采购人将认为供应商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此次招标包含产品:(略)
1.2.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规范
1.2.1.供应商的设备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略)
(1)GB(略)-(略)声环境质量标准
(2)GB/T(略)-(略)漆膜颜色标准
(3)GB(略)-(略)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4)GB(略)-(略)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5)GB/T(略)-(略)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6)GB/T(略).(略)-(略)电子设备机械结构(略).6mm((略)in)系列机械结构尺寸第3-(略)部分:(略)
(7)GB/T(略)-(略)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8)GB/T(略)-(略)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
(9)GB(略)-(略)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略))YD/T(略)-(略)通信系统用户外机柜
((略))YD/T(略)-(略)通信户外机房用温控设备
((略))YD(略)-(略)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略))YD(略)-(略)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略))YD/T(略)-(略)通信系统用室外机柜安装设计规定
((略))YD/T (略)-(略)通信用高频开关电源系统
((略))YD/T (略)-(略)通信用(略)V整流器
2.术语及配置
2.1.术语
2.1.1.室外一体化机柜:(略)
本次采购产品共分为一体化电源柜、低温磷酸铁锂电池。
表1太阳能一体化机柜及蓄电池需求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要求
|
尺寸
|
技术参数
|
其他
|
1
|
室外一体化机柜
|
聚氨酯(PU)
|
(略)mm × (略)mm × (略)mm (含底座,不包括外凸部分)
|
包含空调或热交换器(直流)
|
|
2
|
机柜内电源要求
|
包含直流分配单元
|
|
|
|
4
|
低温磷酸铁锂电池
|
磷酸铁锂电池(略)AH/组
|
|
可支持-(略)度充放电
|
电池容量根据实际需求配
|
表2市电一体化机柜及蓄电池需求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要求
|
尺寸
|
技术参数
|
其他
|
1
|
室外一体化机柜
|
聚氨酯(PU)
|
(略)mm × (略)mm × (略)mm (含底座,不包括外凸部分)
|
包含空调或热交换器
|
|
2
|
机柜内电源要求
|
包含直流分配单元、整流模块
|
|
整流模块不低于(略)A
|
|
3
|
低温磷酸铁锂电池
|
磷酸铁锂电池(略)AH/组
|
|
可支持-(略)度充放电
|
电池容量根据实际需求配
|
3.室外柜技术要求
3.1.环境条件
3.1.1.外部环境条件
1.1.1.1.温度:(略)
工作温度范围:(略)
贮存温度范围:(略)
运输温度范围:(略)
1.1.1.2.机柜外相对湿度:(略)
2
3.1.2.内部温湿度控制
综合柜温度范围:(略)
电池柜温度范围:(略)
配置空调的室外柜(舱)内相对湿度:(略)
3.2.外观与表面处理
3.3.1涂层颜色
机柜表面涂层颜色推荐使用白灰色(PANTONE(略)C),如市政建设有特殊要求时,也可采用市政要求的颜色。涂层应符合GB/T(略)-(略)中的要求。
3.2.1.隔热涂层外观
喷涂后的隔热涂层表面应连续、均匀,纹理与相应的标准样板保持一致,且无结瘤、缩孔、起泡、针孔、开裂、剥落、粉化、颗粒、流挂、露底、夹杂脏物等缺陷。
对于无喷涂处理的零件,外表面的光泽和纹理应均匀美观。
3.2.2.涂层附着力
标准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附着力试验后,应满足GB/T(略)-(略)表1中分级1的要求。
3.2.3.涂层抗冲击
标准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抗冲击试验后,应无放射状裂纹、缺口等缺陷。
3.2.4.涂层抗老化
标准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抗老化试验后,应符合涂层附着力和涂层抗冲击的要求。
3.2.5.涂层耐溶剂
标准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耐溶剂试验后,目测表面不应出现失光、明显掉色和出现被擦拭的迹象。
3.2.6.涂层耐低温
标准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耐低温试验后,目视检查涂层应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无粉化、不变色、不收缩;按GB/T (略)-(略)《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进行划格附着力试验时,涂层附着力满足GB/T (略)-(略)《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表1中等级1的要求。
3.2.7.丝印硬度
标准化机柜表面上丝印经硬度试验后,应没有涂膜损伤痕迹。
3.2.8.丝印耐磨
标准化机柜表面上丝印经耐磨试验后,不应暴露底层或底材。
3.2.9.丝印耐乙醇
标准化机柜表面上丝印经耐乙醇试验后,不应暴露底层或底材。
3.3.结构要求
3.3.1.主体结构
(1)机柜顶部不允许积水;
(2)柜体应通过结构设计实现防水,不应打胶防水;
(3)柜体不能有从外部可直接拆卸的、影响自身使用和安全的结构。
(4)机柜底座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mm的热浸镀锌钢板,底座高度不小于(略)mm,焊接后整体应经过防腐蚀表面处理,底座四周应安装封板(标配),以防止动物侵害。
(5)室外柜应采用金属立柱框架式结构;
(6)室外柜上部应预留加固孔位,方便相邻室外柜之间的安装加固;
(7)室外柜上部应预留遮阳棚安装加固孔位,方便遮阳棚的安装加固;
3.3.2.一体化电源柜★
一体化电源柜应配置标准(略)英寸设备支撑架。支撑架承重能力应≥(略)kg,内部空间不低于(略)U。
机柜内配置直流配电单元,配置参考值为(略)A/1P*2路电池空开;(略)A/1P*4路一次下电;(略)A/1P*2路二次下电。
3.3.3.低温磷酸铁锂电池★
正极材料:(略)
标称电压:(略)
最大充放电电流:(略)
低温充放电电流(-(略)°C):(略)
循环寿命:(略)
标准容量:(略)
重量:(略)
3.3.4.机柜内布线相关要求
(1)机柜内部左右两侧各设置一条侧边扎线板或走线槽,分别用于通信线缆和电源线的布放与绑扎,并设置横向金属走线槽,所有线缆管理件设置应合理、充分、方便操作。
(2)馈线及其他外部线缆均采用底部走线方式;
(3)多标准化机柜之间内部走线采用柜外底座走线方式;
(4)每室外柜底部左右两侧应分别设置至少4个进出线孔,进出线孔直径宜不小于(略)mm;
(5)交流线、直流线、信号线、地线分开走线、分开绑扎;电源线、信号线和光缆宜采用独立的进出线孔,避免相互干扰;
(6)进线孔、过线孔等开孔处应磨光,不能有毛刺锐角等;
(7)进出线孔处应进行密封处理,防止水或小动物进入室外柜。
3.3.5.机柜板材
(1)室外柜必须采用夹芯板结构,面板应采用至少5面保温材料;
(8)夹芯板的粘结强度PU≥0.(略)MPa;
(9)夹芯板的剥离性能:(略)
((略))夹芯板基板厚度不小于0.5mm,性能应符合《GB/T(略)-(略)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中5.1.1的要求;
((略))夹芯板芯材选用聚氨酯(PU),板材传热系数不大于0.(略)W/(m﹒K),厚度应≥(略)mm,性能应符合《GB/T(略)-(略)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中5.2的要求;
((略))芯材性能要求如下表:
表3芯材性能指标要求
项目
|
单位
|
PU
|
压缩强度
|
kPa
|
≥(略)
|
导热系数
|
W/m﹒K
|
≤0.(略)
|
尺寸稳定性
|
%
|
≤2
|
水蒸气透过系数
|
%
|
≤6.5
|
氧指数
|
%
|
(略)%
|
吸水率
|
%
|
≤4
|
燃烧分级
|
|
B1
|
((略))聚氨酯(PU)其他性能指标应符合《GB/T(略)-(略)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中类型Ⅱ的相关规定;
3.3.6.整流模块参数要求
(1)输入功率因数,整流器的输入功率因数:
输入功率因数
负载率
|
输入功率因数
|
(略)%负载
|
≥0.(略)
|
(略)%负载
|
≥0.(略)
|
(略)%负载
|
≥0.(略)
|
(2)在交流输入电压允许范围内,系统输出电压连续可调节范围应为(略)-(略)V。
(3)开关电源系统在稳压工作的基础上,应能与蓄电池并联以浮充、均冲及蓄电池放电测试工作方式向通信设备供电(或应具有该方面的接口)。
(4)相对于(略)℃环境温度情况下,温度每变化1 ℃时的直流输出电压与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输出电压整定值的±0.(略)%。
(5)不同负载情况下的直流输出电压与输出电压整定值的差值应不超过输出电压整定值的±0.5%。
3.3.7.连接和紧固
(6)应使用有防松装置的螺纹连接作为承载连接。标准化机柜连接要牢固,不得有漏连、虚连现象;
((略))铆钉或铆固螺母应排列整齐,不允许有歪头、裂头及松动。铆接面不允许有下凹、变形或破损。
((略))机柜固定统一采用螺栓内加固的方式,内固定膨胀螺钉宜选用M(略)*(略)规格。
3.3.8.门和门限位装置
(1)支持机柜门更换;
((略))机柜门应安装有门禁系统;
((略))开门角度>(略)°,由于温控有内凸设计。
((略))开门方向:(略)
((略))门限位装置在门处于“打开”状态时应具备限位作用;
((略))门限位装置在开门时应自动激活限位功能,关门时由手动撤消限位功能;
((略))门和门限位装置经过(略)次开启/关闭重复操作后,应功能完好,无过度的磨损现象;
((略))门锁必须采用至少三点锁紧的专用防盗锁,防盗锁主锁舌部分需不小于(略)mm;支持挂锁;
((略))门铰链采用内铰链方式,配置数量应不少于3个。
((略))室外柜门开启时,应有限位锁定装置,门、门铰链和门限位装置应能承受0.6kN的荷载;
((略))门限位装置在开门时应能自动激活限位功能,关门时由手动撤销限位功能,在限位状态下应能承受(略)m/s的风产生的开关门引起的静荷载,无机械破坏或功能损失;
((略))室外柜门把手的转动力矩不应超过(略)N﹒m;
((略))室外柜门应能承受所安装嵌入式温控设备的重量,室外柜门开启时不应变形;
((略))开门侧柜体和门上、下柜体内应内置加强筋,加强筋应使用不小于1.5mm厚的钢板,四道折弯结构,增强抗破坏能力;
3.3.9.通风口
(1)机柜所有通风开口应具有防尘网,具有防止虫和龃齿类动物侵入的功能,并便于清洁维持或更换。防尘网应具有耐腐蚀性;
((略))通风口应有一定倾角,防止雨水顺通风口进入机柜。
3.3.(略).系统风道
根据室外柜安装设备的制热量及散热方式的不同,设计不同的风道及风量,以使机柜各处的温度均匀,每个设备得到充分的加热或制冷。
3.3.(略).起吊装置
(1)不允许将起吊装置穿过机柜内部进行起吊;
((略))应设计提吊装置,在安装说明中明确规定起吊要求,起吊装置的定位应确保机柜在移动过程中平稳、平衡;
((略))起吊装置经过提吊试验后,应无影响配合或功能的零部件变形或损坏。
3.4.辅材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机柜相应所有辅材,如接地线、接地排、电源线等。
3.5.噪音要求
在关门状态下,最大噪音应不大于(略)dB。
3.6.机械性能要求
标准化机柜及部件,在试验前后应进行检查,不应出现以下缺陷:
(1)出现影响形状、配合和功能的变形或损坏,如铰链、锁具、插销等功能损坏;
((略))脱层、空洞、剥皮、粉化、分层、鼓泡、碎裂、翘曲、戳穿、损伤、永久变形;
((略))涂层、密封等部位的膨胀、开裂、脱落;
((略))门开关不灵活、不可靠;
((略))门、门锁盖等活动部件不灵活、关(锁)不住、卡死;
((略))芯材发泡导致的板平面变形;
((略))安装件、紧固件的弯曲、松动、移位或损坏。
3.7.柜体材料
(1)金属材料应具备抗腐蚀和电化学反应的能力;
((略))非金属材料应无脱层、空洞等缺陷;
((略))非金属材料制件在经腐蚀性液体试验后应无应力裂纹、无涂层剥落、无蜕皮、无颜色改变;
((略))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包括绝缘电线、电缆和发泡材料)应为自熄性材料,其燃烧性能应能通过阻燃试验要求;
((略))外露非金属制件应抵抗紫外线、经过模拟太阳辐射试验后,无裂纹、针孔、破损等现象。
((略))柜体材料设计使用寿命应不小于(略)年。
3.8.安全要求
3.8.1.一般要求
(1)机柜应避免在装配、安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人身安全隐患,诸如锋边、毛刺等;
((略))当周围环境温度为(略)℃时,机柜金属材料表面不应超过(略)℃。
3.8.2.接地保护
(1)每个机架设置1个保护地排。地排应采用具有防腐涂层的铜排,其截面积应不小于(略)mm2。地排上应有牢固“保护地”文字标识。保护地排不少于(略)个M6和1个M(略)连接螺孔并配备相应的铜质螺栓。
((略))机柜的金属部分应互连并接至接地排,任意两点之间的连接电阻应小于0.1Ω;
((略))机柜内其它设备的保护地应接至接地排;
((略))柜门、机架接地连接点应有清晰的接地标识。柜门、柜体、机架等金属部分应互连并接至保护地排,任意两点之间的连接电阻应≤0.1Ω。
((略))综合柜应配置高压防护接地单元,高压防护接地单元应与机架绝缘,绝缘电阻不小于(略)MΩ/(略)V(直流);高压防护接地单元与机架间耐电压不小于(略)V(直流)/min,不击穿、无飞弧。高压防护接地装置应可提供不少于3条束状光缆固定或带状光缆保护。
3.8.3.防盗保护
(1)机柜的外壳门应安装防盗锁,固定机柜的螺栓必须是打开机柜门后才能安装和拆卸;
(2)机柜外壳所使用的锁具,抗破坏性能应符合GA/T(略)-(略)中的B级要求;
(3)供应商应对产品的防盗保护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3.9.防护要求
3.9.1.高温
室外柜应具有耐受(略)℃高温存储的能力,构成标准化机柜的各种结构件、连接件和密封件等经(略)℃高温存储试验后,其机械性能应保持良好。
3.9.2.低温
室外柜应具有耐受-(略)℃低温存储的能力,构成标准化机柜的各种结构件、连接件和密封件等经-(略)℃低温存储试验后,其机械性能应保持良好。
3.9.3.日照热效应
室外柜应具有能够经受最大强度为(略)×(1±(略)%)W/m2太阳辐射的能力,构成标准化机柜的各种结构件、连接件和密封件等经过日照试验后,其机械性能保持良好。
3.9.4.隔热
室外柜应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综合传热系数应不大于3.0W/(m2·K)。
3.9.5.抗风
室外柜应能承受风速为(略)m/s的风荷载。
3.9.6.抗日照光化学效应
暴露在标准化机柜外表面的橡胶、密封胶等高分子材料制件,应具有良好的抗日照光化学效应能力,经光化学效应试验后,无膨胀、开裂和性能退化现象。
3.9.7.防盐雾
室外柜表面材料应具有防腐性能,能够经受盐雾的影响,机柜金属件、非金属件经盐雾试验后满足以下要求:
(1)机柜表面涂层应无剥落、裂痕起皱、分离等;
(2)机柜金属件应无任何可见的被腐蚀情况,例如红锈、白色腐蚀产物或其它形式的腐蚀,包括应力腐蚀、断裂和疤痕等;
(3)非金属结构件不应发生变色、开裂、变形、脱胶等。
3.9.8.防火
标准化机柜应使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不低于GB(略)-(略)《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规定的B1级;
3.9.9.防静电
标准化机柜的设计及材料应能有效地防止静电的产生及累积,保护通信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3.9.(略).负荷
(1)室外柜顶板:(略)2的均匀荷载,用于北方积雪环境的机柜,顶板应能承受不小于2.5kN/m2的均匀荷载。
(2)室外柜门静压:(略)
(3)门把手力矩:(略)
3.9.(略).光密闭
室外柜在关闭门和遮蔽设计预留孔口情况下,不得有外部光线漏入机柜内。
3.9.(略).防护等级
有风扇的室外柜应满足GB(略)-(略)中IP(略)的要求,无风扇的室外柜应满足GB(略)-(略)中IP(略)的要求;
3.9.(略).冲击和振动
室外柜应满足《YD(略)-(略)通信系统用户外机柜》9.6.5条冲击和振动试验要求。试验后柜体不应出现影响形状配合的变形或功能损坏,满足本技术规范书3.5条机械性能要求。
3.9.(略).抗震
室外柜抗震能力应符合YD/T(略)《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要求。在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基站使用时,应提供相应抗震等级的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合格证。
3.(略).室外柜安装方式
3.(略).1.安装场所
根据网络规划的需要,标准化机柜可安装在地面、楼顶、路边、山坡等地区,可贴近地面安装,也可架空安装。
3.(略).2.组装方式
应能同时支持整装式(整装发货现场吊装)和拼装式(散件发货现场拼装)两种组装方式。
(1)整装式:(略)
(2)拼装式:(略)
3.(略).照明及其他要求
(1)机柜中操作区域的照度应能满足安装、维护操作要求;
(2)照明灯具采用LED,工作电压应采用直流-(略)V;
(3)机柜应配备防静电腕带。
(4)机柜控制电路应采用(略)V直流供电。
3.(略).温控系统
机柜默认柜内温度范围:(略)
柜体可根据环境温度、设备功耗及设备允许的工作温度范围等条件灵活选择合适的温控单元,并确保通信设备在可以长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达到能耗最低。
3.(略).其他技术要求
3.(略).1.GPS安装导轨
安装导轨指在综合柜支撑架上预留安装通信与GPS导轨。
(1)导轨安装位置:(略)
(2)导轨数量:(略)
(3)规格型号:(略)
3.(略).2.GPS天线安装架
GPS天线安装支架,每个基站应配置1套天线安装架,预留2个线缆进线孔(在机柜前后侧各预留1个防水孔),并做好防水防尘处理。
(1)支架位置:(略)
(2)安装高度:(略)
(3)天线安装架、线缆走线孔及线缆防护设施应根据所安装天线系统的规格进行设计。
![](https:(略)</p>
<p>图1GPS天线安装架示意图</p>
3.(略).选配器件
3.(略).1.供应商应能根据用户需求配置移动油机接口((略)A三孔(2P+PE)、(略)A四孔(3P+N)暗装直座快速连接移动工业插座(满足GB/T(略)-(略)、GB/T(略)-(略)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第2部分中的相关要求)),油机接口位置可根据用户需求指定,并配置带锁金属防护外罩。油机接口应提供不少于3米型号为ZA-RVV 3×(略)mm<sup>2</sup>(三孔接口用)或4×(略)mm<sup>2</sup>(四孔接口用)电缆(符合《YDT(略)-(略)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
3.(略).2.供应商应能根据用户需求配置室外/室内接地排。室外地排应采用具有防腐涂层的铜排,其截面积应不小于(略)mm<sup>2</sup>。室外地排不少于5个M6、5个M8和2个M(略)连接螺孔并配备相应的螺栓。
3.(略).3.供应商应能根据用户需求配置设备托架和电池托架。设备托架承重≥(略)kg,电池托架承重≥(略)kg。托架应便于安装和拆卸,其安装高度和前后位置可调节,固定方式可根据用户要求采用螺丝或弹性插销、卡接部件等固定方式。
4.技术服务要求
4.1.设备检验
4.1.1.出厂检验
<p>出厂检验指西藏电信所属设备购买方在合同设备生产厂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p>
<p>出厂检验应在设备生产完毕、发货前进行,具体的时间安排,双方根据合同或在工程技术协调会上确定。</p>
<p>出厂检验前,双方应共同商定具体的方案,验收测试所需的相关设施由供应商提供(如测试环境、测试仪表、工器具、连接缆线、假负载等)。供应商应提供合同设备清单、合同设备的出厂测试记录,以及协调会上要求供应商在厂验期间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供应商还应提供与厂验相关的其他设施,如会议场所、文件出版设备、通信、交通工具等。</p>
<p>根据检验方案,出厂检验采用全部检验或随机抽查的方式。若采用全部检验方式,所有设备的性能、规格等均应满足技术规范书、附件及应答的要求,如果测试不合格,需进行当场补测,如果补测仍不合格,则视为厂验不合格;若采用抽检方式,检验数量由双方商定,如果测试不合格,需进行当场补测,补测数量不少于第一次检验数量,如果补测仍不合格,视为厂验不合格。若厂验不合格,合同设备不能出厂。由此引起的延误及损失,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p>
4.1.2.到货检验
<p>到货检验的主要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核对配置清单和出厂报告等。</p>
<p>供应商应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西藏电信应至少在开箱检验前2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尽快确认。供应商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西藏电信开箱检验。</p>
<p>供应商交付的设备必须满足中国相关部门的产品标准,并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各项参数和要求等。</p>
<p>供应商应对所交付的合同设备进行出厂前的测试,并向西藏电信提供相关的测试报告、质量合格证、产地证明。</p>
<p>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供应商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西藏电信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西藏电信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p>
<p>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合同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供应商将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补发或对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并送至西藏电信安装现场,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及保险费用。</p>
<p>如供应商对西藏电信提出的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索赔要求有异议,供应商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略)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供应商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西藏电信的索赔要求将被视为供应商所接受。</p>
<p>如由此导致的延误及损失,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p>
4.1.3.到货抽检
<p>到货抽检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合同设备外观尺寸、板材型材、电气性能指标、保护性能及安全性能等关键指标的测量和验证。到货抽检结果将作为西藏电信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考评的重要参考。</p>
<p>西藏电信有权将合同到货设备送到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相应产生的运输、检测等费用,如抽样检测合格,则由采购方负责;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由供应商负责。</p>
<p>如果测试样品不合格,则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p>
4.2.工程服务
4.2.1.服务内容
<p>(1)分工界面</p>
<p>1)供应商负责室外一体化机柜及相关辅材的供应。负责对设备各项指标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和采购应答的要求。测试记录需全部移交给西藏电信,经西藏电信同意可做为验收依据。</p>
<p>2)西藏电信负责室外一体化机柜包括安装固定平台、接地系统等安装环境,负责室外一体化机柜输入端以及电源到电池组等外部电缆及连接的安装。</p>
4.2.2.督导服务
<p>供应商负责对设备安装和系统调测进行督导。</p>
4.3.保修
4.3.1.保修期
<p>对于西藏电信仅采购设备不采购服务,由西藏电信自行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的场景,供应商所提供的协议设备的保修期为【(略)】个月(“保修期”),从到货验收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p>
4.3.2.设备巡检服务
<p>(1)供应商应对在西藏电信正式运行的设备定期(保修期内每年不少于一次)巡检服务,巡检比例为供货量的(略)%,供应商应派出技术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及时到现场调查,若发现供应商设备运行有故障隐患或缺陷,应分析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其隐患,保证网络中设备稳定运行。</p>
<p>(2)供应商在实施巡检服务前,需用户配合,共同制定巡检计划。供应商也应依据用户在巡检服务联系单中所提出的要求,就地解决部分常规性的设备故障或隐患,进行一些基本的维护作业。</p>
<p>(3)巡检服务包括对设备的软件检查、硬件检查和环境检查以及用户的特别要求等。</p>
<p>(4)供应商应在巡检结束后(略)小时内向西藏电信的运行维护部门提交巡检备忘录,包括发现的故障隐患清单,处理故障隐患的说明,未能完全处理的故障隐患原因和提出解决方案,为西藏电信日常维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p>
<p>(5)为了帮助西藏电信提高设备维护效率,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规范、高效的日常维护方法及维护制度建议。</p>
4.3.3.故障件修理
<p>(1)故障件修理是指供应商对用户处发生故障的供应商产品进行修理,使其恢复正常功能。</p>
<p>(2)供应商应在保修期内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免费尽快进行修理或替换。</p>
<p>(3)供应商应从收到故障设备之日起(略)日内将修理后的设备或替换设备免费运至设备运行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供应商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理后设备运至西藏电信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设备修理或替换时间期限,但无论如何不能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p>
<p>(4)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返修部件的保修期为返修后的(略)个月或其原保修期的剩余时间,以两者中较长者计。</p>
<p>(5)供应商在故障件返修回西藏电信的同时,应提交设备件故障说明,并提出如何积极防范此种故障的建议。</p>
<p>(6)在保修期满证书签订之日起5年之内,供应商保证其维修中心对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返修件的价格将在实际人工和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并以框架合同中相应部件的价格作为参考。</p>
<p>(7)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不可预料的重大通信故障,供应商将尽全力帮助西藏电信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修理或更换故障部件。</p>
4.3.4.故障响应及技术支持服务
<p>(1)供应商应在各省建立稳定可靠的维护队伍和维护保障运作体系,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维护人员、维修工具和车辆,并向西藏电信及其所属分公司提交上述证明文件。</p>
<p>(2)故障级别定义</p>
<p>1)一般故障:(略)</p>
<p>2)重要故障:(略)</p>
<p>3)重大故障:(略)</p>
<p>(3)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应免费提供电话故障诊断服务和现场故障排除服务。</p>
<p>1)电话故障诊断服务包括一般电话支持和(略)小时电话支持两种服务。</p>
<p>一般电话支持:(略)</p>
<p>(略)小时电话支持:(略)</p>
<p>2)现场故障排除服务</p>
<p>用户在供应商电话支持方式不能解决设备技术故障时,供应商应派技术支持工程师以最短时间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排除方案,最终排除故障,全部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交通费和住宿费等)。</p>
<p>(4)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一般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6小时内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就排除故障或更换坏损件的设备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西藏电信。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略)小时内排除上述故障。</p>
<p>(5)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重要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小时内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就排除故障或更换坏损件的设备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西藏电信。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的(略)小时内排除上述故障。</p>
<p>(6)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重大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西藏电信通知后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并立即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前往现场,并在交通条件允许情况下6小时内恢复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合同设备重大通信故障,供应商将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由此而引起的西藏电信的损失承担责任。</p>
<p>(7)供应商提出的故障解决技术方案必须经过西藏电信批准,批准后由西藏电信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或在西藏电信允许下由供应商技术支持工程师进行具体实施。</p>
<p>(8)若技术方案实施时可能引起通信中断,供应商在西藏电信评审方案时必须给予提醒;故障排除设备运行正常后,供应商应提交故障解决的书面分析报告。</p>
<p>(9)供应商每月的服务响应及时率和故障修复及时率不小于(略)%。</p>
<p>((略))设备在维修后2周内不能出现同样故障的重复维修。</p>
<p>((略))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是指西藏电信对于使用的供应商设备需要供应商给予技术支持时,供应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p>
<p>((略))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每套设备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并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修状况进行随时更新,西藏电信及其所属分公司有权共享该档案并作随时检查。</p>
<p>((略))保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供应商可继续提供过保后维保服务,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内容和要求,并按合同报价收取相关费用。</p>
<p>((略))供应商应承诺对其提供的软件进行定期维护,保修期内应免费维护,保修期外的软件维护费在售后协议书或售后服务条款中明确。</p>
<p>((略))在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用户在开发通信接口应用时,供应商必须免费开放通信协议接口,提供现网使用的最新的通信接口协议,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完成连接测试等工作。</p>
<p>((略))在保修期内,如果供应商对该合同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方面进行了技术改进,供应商应积极向西藏电信推广。供应商应免费向西藏电信提供与这些技术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对于增加硬件或合同设备功能所做的技术改进,具体费用问题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p>
<p>((略))因西藏电信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同一基站/机房内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但供应商应给以技术支持及帮助。</p>
4.3.5.备件供应
<p>(1)备件是指用于设备故障时替换故障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备用板件。在保修期满证书签订之日起5年内,无论供应商/生产供应商自身是否决定停止生产本合同设备,供应商/生产供应商均需保证以届时市场最优惠价格并不得高于本合同成交价的价格向西藏电信提供本合同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西藏电信要求另外订购与合同设备具有相同或更优性能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和西藏电信将就另外订购的条件以及优惠价格达成共识。</p>
<p>(2)为了提高备件的利用效率,供应商将提供科学、经济的备件配比模型,供西藏电信各分公司参考进行备件中心建设。供应商应在供货的各省会城市设立覆盖本省设备板件种类的备件应急中心,作为西藏电信各分公司备件储备系统的补充,以保证在不连续发生同类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备件支持。</p>
<p>(3)备品备件供应要求:</p>
<p>1)供应商应承诺西藏电信需购买的备件价格不高于原设备合同中相应备件的价格;并可参考最近期签定的设备合同中的价格作出相应的价格浮动。</p>
<p>2)备件的版本支持应满足双方签署合同中的设备使用年限。</p>
<p>3)当西藏电信网络中出现设备故障且原合同配置的备件尚在返修过程中,此时若对业务造成影响,供应商应在接到请求后(略)小时内提供相应备件至现场,实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p>
4.3.6.技术文件
<p>(1)所有文件应以西藏电信接受的标准书写,应尽量使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中国国家标准或通信行业标准所推荐的标准符号和词汇。</p>
<p>(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p>
<p>1)设备手册,包括详细技术性能、功能和指标、工作原理、方框图、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等,详细的设备和系统安装说明,各种安装材料的应用,应具有相应的图纸。</p>
<p>2)操作和维护手册。</p>
<p>3)远程通信接口及控制软件的通信协议。</p>
<p>(3)在竣工后必须提供设备及系统安装、操作、维护的中文说明书及中文说明书电子版。</p>
4.3.7.特殊情况下的服务
<p>(1)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西藏电信进行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应西藏电信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西藏电信指定地点待命。在自然灾害易发期间(台风、雨季)成立应急机构,主动纳入西藏电信抢险组织统一调度。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如供应商有阻挠或消极不作为行为,西藏电信有权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向供应商追究责任。</p>
<p>(2)在工程保修期内,由于特殊原因而可能引起的设备搬迁等情况,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提供技术支持。</p>
<p>(3)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在西藏电信要求下,供应商应承诺将派遣其专家以优惠价格到现场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p>
4.3.8.电子文档提供服务
<p>供应商应在工程竣工后提交所有工程技术资料电子版文件。</p>
4.3.9.资料共享
<p>供应商应通过不定期发放纸面文档﹑电子邮件﹑磁盘﹑光盘及网站等发布形式,使西藏电信能及时掌握最新的维护经验和技巧,了解维护设备的预防性措施并获得最新的产品知识。</p>
4.4.技术培训
4.4.1.现场培训
<p>供应商应免费对西藏电信的技术人员进行常规现场培训,使其具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的能力。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及其注意事项、系统测试、常规故障处理及维护等。由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人员、时间、地点、课程等),并经西藏电信确认。</p>
4.4.2.其它培训
<p>请供应商以附件形式应答可提供的技术培训类别及详细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地点、时长、详细内容等)。</p>
<p>(1)供应商应能向西藏电信的技术人员提供3人次的技术培训,每人次培训时长不宜少于5天。技术培训应在具备合同设备培训条件的设备生产所在地(或培训中心等)进行。西藏电信参加技术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由双方根据工程情况共同商定。采购方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选择购买技术培训服务,采购方按服务报价向西藏电信收取培训费用。费用包括培训场地、设备、资料及西藏电信培训人员在当地的交通及食宿费。如果培训在国内进行,往返培训所在地的交通费用由西藏电信自行负责。如果培训在国外进行,供应商的合同报价还需包含往返培训所在地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p>
<p>(2)供应商应选择有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对西藏电信人员进行相关设备和系统理论及实际操作方面的培训,西藏电信将选派有实际工作维护经验和一定技术理论水平的人员参加,供应商应根据西藏电信的培训时间长短,做出培训方案,该方案应包括课程名称、课程内容、课程目标和课时安排表等。通过培训使西藏电信人员能够掌握合同设备和系统的基础知识、性能特点、技术要求和实际操作,并能相对独立地进行日常的操作、管理、维护和指配,对常见故障可进行分析和处理。</p>
<p>(3)供应商应在培训前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并对培训的教师、培训设施、教室、上机操作等做出详细的安排,以保证西藏电信人员能够顺利地完成培训课程。</p>
<p>(4)供应商应为西藏电信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足够的教学资料、相关设备手册以及必要的参考资料等。</p>
<p>(5)培训内容应包括理论和相关设备的实际操作两部分,供应商应保证使每个西藏电信培训人员均达到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实际操作时间。</p>
<p>(6)供应商应在培训结束时对参加培训的西藏电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并将考试成绩提交给西藏电信保存,对于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p>
4.4.3.保修期内,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的每次系统变化,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全部资料。
</div>
<p>澄清二:(略)</p>
<table><tbody><tr><td width=)
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