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防设备选型项目-安防报警设备分包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防设备选型项目-安防报警设备分包
二、采购编号:
(略)STC(略)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的方式对安防报警设备及其供应商进行入围选型,选型入围有效期为自签订入围协议之日起3年,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3家,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入围有效期内的产品供货资格。在选型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其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书面认可。本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实际使用入围供应商的入围产品、不承诺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金额。
2.本次采购的产品分类:
包号 |
选型产品/货物名称 |
序号 |
产品系列 |
(略) |
安防报警设备 |
1 |
8路报警主机 |
2 |
(略)路报警主机 |
3 |
(略)路以上总线型报警主机 |
4 |
无线网络模块 |
5 |
密码键盘 |
6 |
红外、微波三技术探测器(壁挂式) |
7 |
红外、微波三技术探测器(吸顶式) |
8 |
振动探测器(上箱体) |
9 |
振动探测器(下箱体) |
(略) |
位移报警探测器 |
(略) |
玻璃破碎探测器 |
★注:(略)
3.选型产品的采购范围及交货时间、地点要求:
采购范围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选型产品的供货及相关伴随服务含指导安装、技术培训等,不包括产品的安装和调试) |
采购人订单发出之日后(略)日内到货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各级单位所在地,具体交货地点以产品供货合同为准 |
4.采购结果适用范围:(略)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5.入围合作期内供货模式(总行及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适用)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合作期内第1年度(自签订入围协议之日起计算)供货资格,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入围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选型入围价格为合作期内第一年度实际采购价格,实行定价模式,同时该价格为后续年度限价。后续每个年度,将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组织谈判工作,择优选取供货商。
如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为2名,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合作期内第1年度(自签订入围协议之日起计算)供货资格,其他作为备选供应商。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核、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评审委员会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略)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最终评审结果,自行确定不多于3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如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少于或等于3家,则确定n-1名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其中n为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数量。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为所报产品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注:(略)
3.供应商须拥有所报选型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商标或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或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外观除外)(须提供证明文件)。
4.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略)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除注册地外)设有(略)家(含)以上分支机构(如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等)。
5.供应商所报产品具有有效的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或上海)出具的检验(测)合格报告(无线网络模块、密码键盘无须合格报告)。
6.供应商所报产品(本项仅针对8路报警主机、(略)路报警主机、(略)路以上总线型报警主机、无线网络模块)需提供专业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的产品测试报告,测试内容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附件检测标准。第三方测试机构由供应商自行选择。产品测试报告应随应答文件一同密封提交。
7.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技术成熟产品,供应商所报产品的同品牌同类产品自(略)年以来具有在国内银行业安防监控领域的成功应用案例(自(略)年1月1日至本次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含)),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略)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供应商近3年((略)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含))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略)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7.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入名单处罚期内。
8.供应商须保证:(略)
9.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略).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略).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一)时间:(略)
(二)地点:(略)
(三)售价:(略)
(四)方式:(略)
1.注册登录:(略)
2.文件获取:(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八、项目说明会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需要举行项目说明会议,就本项目需求及相关要求向各投标人介绍情况。各投标人须派相关代表参加会议,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项目说明会时间:(略)
项目说明会形式:(略)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略)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略)
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略)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项目问询):(略)
联系方式(供应商注册、采购文件获取等系统操作问题):(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5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