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主要为采购人指定的2艘等级维修船舶维修工程监理(二级修理1艘、三级修理1艘)。配合采购人对2艘船舶修理工程项目清单进行审核,进行维修、改造、调试、试航及其他相关服务的监理,并完成相应验收工作。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入围数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包组1 | 3X(略)船监理工程 | 1家 | 人民币(略).(略)万元 | 监理服务费用已涵盖了监理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所应提供的全部正常管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交付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现场施工协调工作等)和履行其合同义务的全部费用,监理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导致的施工工期延长而要求增加监理服务费。 |
3X(略)船监理工程 | 人民币(略).(略)万元 |
项目预算金额:(略) |
A.本项目为通过招标方式,招标人选择1家装备维修承制商入围(简称中标人)。
B.本项目服务周期:(略)
C.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仅对其中某单位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人必须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对中标项目进行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成立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详见样式(略))
4.7投标人需具有国务院有关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船舶监理业务监理资质证书或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或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工程类别为船舶工程;或取得国家级专业机构(协会)认定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船舶监理业务资质证书,不限于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颁发的船舶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等,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
4.8本项目特定资质:(略)
4.9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略)同一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略)投标人不得有串通投标行为。
4.(略)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略)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明显低于成本(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
4.(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4.(略)满足招标文件中其他“★”号条款要求。
5. 项目地点:
本项目地点:(略)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投标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投标截止日是(略)年8月(略)日,投标截止日与开标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略)元,售后不退。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6.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6.2发售时间:(略)(略)年7月(略)日止,每日上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3发售地点:(略)
6.4发售方式:(略)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册及购买标书流程:(略)
注册及购买标书事宜联络人:(略)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截止时间
(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投标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样品),非特殊原因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开标时间
(略)年7月(略)日(略) 时(略)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4投标及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略)号广州国际电子大厦(略)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