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警服(衬衣、裤、裙)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略)
第二包:(略)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略)
第二包:(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列入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略)版)》内企业或(略)年以后公安部增补的认定企业,并具备所投包所有品目的生产资格,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略)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略)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第二包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略)%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略)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略)〕(略)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网址:(略)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略)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略)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略)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略)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略)
(三)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投标。
(四)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五)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略)年7月(略)日9:(略)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略)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略)
(二)投标方式:(略)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略)
(二)开标解密方式:(略)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略)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三)联系人:(略)
(四)网址:(略)
(五)对外办公时间:(略)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略)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略)
3. 采购文件咨询:(略)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略)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人地址:(略)
(三)采购人联系人:(略)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略)
2. 联系地址:(略)
3. 联 系 人:(略)
4. 联系方式:(略)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略)以下 | 1.0% |
(略)-(略) | 0.8% |
(略)-(略) | 0.(略)% |
(略)-(略) | 0.5% |
(略)-(略) | 0.(略)% |
(略)-(略) | 0.(略)%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中标金额为(略)元,服务费=(略)×1%+((略)-(略))×0.8%+((略)-(略))×0.(略)%=(略).5元,服务费缴纳(略)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
名 称:(略)
开户行及账号:(略)
(略) (略) (略) (略) (略)
银行联行号:(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址:(略)
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略)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略)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略)年7月(略)日
招标文件(TGPC-(略)-A-(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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