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1-6号泊位提升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内河港海宁港区尖山码头1-6号泊位提升改造设计(以下称“本项目”),已经/ 批准,项目赋码:/,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海宁市港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建设规模:(略)
2.2 招标范围:(略)
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略)
2.3 标段划分:(略)
2.4 设计服务期限:
(1)可行研究报告阶段:(略)
(2)方案设计阶段:(略)
(3)初步设计阶段:(略)
(4)施工图设计阶段:(略)
(5)施工期咨询服务:(略)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及电子版图纸(CAD 格式和 PDF 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各一份,各阶段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4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5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6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略)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4.2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期间于每日上午(略):(略)
4.2.1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海宁市交通大楼1号楼一楼东开标室(海宁市海州西路(略)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港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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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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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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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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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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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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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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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祝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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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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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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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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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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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投诉部门: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和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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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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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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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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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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