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工程因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相应调整,随本次答疑纪要发出;请各投标单位认真核对,调整后清单电子版及图纸详见答疑附件。 2、 本工程招标公告2.1.4条款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1.9条款“计划工期:(略) 3、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其他内容①-9.2.3其他中新增:(略) 一、总则为确保答辩工作安排合理,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定标候选人答辩人员互不干扰串通,答辩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定标候选人参加答辩的项目团队成员(以下简称答辩人员)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答辩人员答辩人员应携带《答辩授权书》(具体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加盖公章),在签到时向本招标项目监督小组提交身份验证(验证时应摘除口罩),验证通过方可参加答辩,验证后监督小组留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答辩签到时间、地点 签到时间:(略) 地点:(略) 答辩人员应充分考虑交通因素,及时签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答辩。 签到地点即为候辩室。 四、答辩方式 现场答辩。 五、答辩时间答辩的总时间严格控制为不超过(略)分钟。答辩室内提供计时器,招标人负责陈述答辩的工作人员宣布开始时即由监督小组计时,剩余2分钟时由监督小组提醒,计时开始后(略)分钟时停止答辩。 六、答辩流程 1、主要流程答辩顺序:(略) 2、其余流程 2.1答辩人员签到并经身份核验后,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安排,寄存个人物品中所有电子产品且不能随意到处走动。 2.2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根据投标顺序号的顺序分别引导答辩人员进入答辩室。 2.3候辩期间如需使用卫生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陪同,避免其接触其他人员。 2.4答辩结束后,答辩人员不再进入候辩室,应领取个人物品后在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监督下迅速离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未参与陈述答辩的其他定标候选人的答辩人员。” “附件:(略)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略) 附:(略) 定标候选人:(略)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1-3.2.1-定标要素2、实力,包括以下子要素②:(略)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略) 五、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1-3.2.1-定标要素2、实力,包括以下子要素②新增以下要素:(略)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略)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原定的“待定”修改为“(略)年9月(略)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