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港邳州港区邳州作业区搬迁工程干煤棚设计项目
PZGMP-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港邳州港区邳州作业区搬迁工程干煤棚设计项目已由江苏省财政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以江苏省PPP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备案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PPP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邳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徐州港邳州港区邳州作业区搬迁工程位于邳州市西北部、京杭运河大王庙下游右岸,S(略)大桥上游约6km,中运河与京杭运河交汇处下游约下0.8km 处,是一个以装卸散货为主的铁水联运工程。本期共建设4条全封闭条形煤场,全长设置干煤棚,煤场长度(略)m,宽度(略)m,煤炭堆高(略)米(具体参数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PZGMP-SJ标段。
招标内容:(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 服务周期:
(1)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略)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含轻型钢结构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略)年 1 月 1 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体静态储煤量(略)万吨及以上储煤场(干煤棚)设计项目。
3.1.3 信誉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自 (略)年 1 月 1 日(系统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体静态储煤量(略)万吨及以上储煤场(干煤棚)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略)〕(略))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和“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mail:(略)
注:(略)
9、其他
1、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略)
2、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略)〕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略)〕(略)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5、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预约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2日9时(略)分。开标地点:(略)
7、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略)年(略)月2日9时(略) 分,截止时间为 (略)年(略)月2日(略)时(略)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 5 号)。
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略)、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略)天前统一澄清。
(略)、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PC端、安卓系统、IOS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
(略)、投标人投标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