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1 | 玉环塘垟未来社区项目(略)地块 | 玉城街道城南片区 | 4.(略) | 商服、住宅用地 | >1且≤2.2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万元或(略)万元整倍数 | (略) |
备注 | |
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允许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在玉环纳税。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起5个工作日内,先和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签订《建设管理合同》,再持在线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玉环市土地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查,经审核通过后,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https:(略)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略)
2、报名时间:(略)
3、挂牌时间:(略)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略)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略)
联 系 人:(略)
(二)咨询电话:(略)
规划业务问题:(略)
玉环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略)
(三)咨询时间:(略)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结建防空地下室规模按照住宅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其他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5%比例确定,应配置1处(略)平方米以上二等人员掩蔽工程,防护等级甲类6级,防化丙级,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六)地块东北角配建一处邻里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略)平方米,其中包含社区礼堂不小于(略)平方米,党群服务中心不小于(略)平方米,塘垟特色盐文化展示区(公共文化设施用房)不小于(略)平方米,志愿者中心不小于(略)平方米,众创空间不少于(略)平方米,共享会议办公空间不小于(略)平方米,共享书房不小于(略)平方米,同时首层建筑面积不少于(略)平方米,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玉城街道办事处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七)本项目为未来社区试点项目,涉及未来社区相关建设要求须严格按《玉环塘垟未来社区项目(略)地块建设说明》及《玉环塘垟未来社区项目(略)地块建设管理合同》执行,由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负责监管。
(八)本次出让地块不设保留价。
(九)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十)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略)〕(略)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略)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