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河联运海宁多式联运工程—海宁公用码头渣土泊位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海河联运海宁多式联运工程—海宁公用码头渣土泊位建设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批准建设,施工图已/,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安排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招标人为 海宁市港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略)<>
2.3招标范围: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为嘉兴海河联运海宁多式联运工程—海宁公用码头渣土泊位建设工程施工标段、设备采购安装标段、渣土仓库房建施工标段三部分内容的施工监理,具体包括:(略)。<>
2.4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略)(略)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略)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同时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自(略)年7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一个(略)吨级及以上的新建或改建提升内河码头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两家单位(即一家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和一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年(略)月(略) 日至(略)(略)年(略)月(略) 日(略)时(略) 分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 日(略) 时(略)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交通大楼1号楼一楼东开标室(海宁市海洲西路(略)号)。<>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6.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港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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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略)号1号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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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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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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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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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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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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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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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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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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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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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