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略)年(略)月(略)日9:(略)
1、万安县五云林场潞田分场邹江村四组江背,火炉坑受灾山场林木。采伐山场面积约(略).(略)公顷(含林中空地),委托人提供(略)年度林木采伐指标(略)m3[松木(略)m3],标的界址详见设计图。起始价(略)元,竞买保证金(略)元。
二、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拍卖方式:(略)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略)
展示地点:(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万元。以上价款不包括相关税、费,森林植物检疫费、工本费、检量服务费、交易费、生产力资等其它一切费用。
四、双方约定条款
1、甲方提供(略)年度林木采伐指标(略)m3(松木)。
乙方必须按照采伐作业设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林木采伐。
2、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后,林木采伐制材方式、短途运输集材方式,乙方根据标的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甲方不保障机动车运输集材方式,所有生产费用、短途运费、上、下车费、木材生产运输、工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开具林木销售价款的普通销售发票,发票购货单位名称只开具乙方名称。
4、乙方修建集(运)材道路需临时征(占)用的田、土及林地等土地,概由乙方与当事人协商解决,甲方配合协助做好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修建的运材道路本合同执行完毕后归甲方无偿使用。
5、如未按时付清中标款,视为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竞价保证金,五云林场另行确定销售经营方式。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该山场的林木采伐申报与审批等提供无偿技术服务。
2、乙方对转让山场的林木采伐与销售享有管理权、经营权、收益权。签订林木采伐与销售权转让合同后视同办理完山场交接手续,山场上林木由乙方经营管护,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在生产、销售林木各环节中必须注意安全生产,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作业场所,切实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如出现安全事故和森林火灾由乙方负全权责任,同时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
4、乙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采伐作业设计组织生产,按木材运输管理规定进行木材调运,自觉遵守林业法规政策及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确保不发生未批先采、越界采伐、异地采伐、乱收乱购等违规违法行为,乙方承诺承担违反林业法规政策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六、其他条款
1、乙方为独立经济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其所雇请的人员只与乙方发生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与甲方不发生任何关系。
2、本合同自(略)年的销售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略)
负责人:(略)
经办人:(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