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标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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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财政评审价:(略)
5、采购需求:(略)
包号 | 包的名称 | 乡镇 | 简要服务要求 |
一包 | 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第一包) | 王禹乡、坛镇乡 、梁家焉乡、林场 | 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土壤三普外业调查与采样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开展工作。 |
二包 | 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第二包) | 段纯镇、南关镇、 夏门镇 、交口乡 |
三包 | 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第三包) | 翠峰镇、静升镇、 两渡镇 |
四包 | 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内业测试化验 | | 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土壤样品检测的方法及技术要求开展工作。 |
五包 | 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成果数据汇总 | |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略)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外业调查采样一、二、三包潜在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具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级土壤普查办组织的土壤三普外业培训合格证书;
内业测试化验四包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国家或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NAS资质认定。
成果汇总五包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略)
(http:(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地点:(略)
3、开标方式:(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略)
2.本项目采购信息在山西省唯一指定省内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略)
(2)投标单位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投标单位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单位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略)
(4)开启时间起(略)分钟内投标单位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财政评审价:(略)
5、采购需求:(略)
包号 | 包的名称 | 乡镇 | 简要服务要求 |
一包 | 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第一包) | 王禹乡、坛镇乡 、梁家焉乡、林场 | 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土壤三普外业调查与采样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开展工作。 |
二包 | 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第二包) | 段纯镇、南关镇、 夏门镇 、交口乡 |
三包 | 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调查采样(第三包) | 翠峰镇、静升镇、 两渡镇 |
四包 | 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内业测试化验 | | 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的土壤样品检测的方法及技术要求开展工作。 |
五包 | 灵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成果数据汇总 | |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要求,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略)
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外业调查采样一、二、三包潜在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具备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级土壤普查办组织的土壤三普外业培训合格证书;
内业测试化验四包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国家或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nas资质认定。
成果汇总五包潜在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略)
(http:(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地点:(略)
3、开标方式:(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略)
2.本项目采购信息在山西省唯一指定省内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略)
(2)投标单位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事项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投标单位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单位自行前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略)
(4)开启时间起(略)分钟内投标单位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对此公告或对所获取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将质疑函线上提交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