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伊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级保护网络设备维保、续保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JCG-HLJDX(略)),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根据经审批的采购需求,现需采购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安全加固服务,伊春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级保护网络设备维保、续保建设。
1.2采购内容:(略)
1.3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为(略).(略)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对下列网络安全设备进行续保,续保期限:(略)
序号 | 项目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未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安全加固服务 | 虚拟服务器安全隔离系统服务 | 天融信虚拟化防火墙系统V3 TopVSP-vDFW | 1 | 套 | (略).(略) |
2 | 异常流量管理与抗拒绝服务 | 天融信TOPADS | 1 | 台 | (略).(略) |
3 | 自定义云服务安全系统服务 | 安全资源池 | 1 | 套 | (略).(略) |
4 | UTM统一威胁管理服务 | 安恒 DAS-NGFW(略) | 1 | 台 | (略).(略) |
5 | UTM统一威胁管理服务 | 安恒 DAS-NGFW(略) | 1 | 台 | (略).(略) |
6 | UTM统一威胁管理服务 | 安恒 DAS-NGFW(略) | 1 | 台 | (略).(略) |
7 | UTM统一威胁管理服务 | 安恒 DAS-NGFW(略) | 1 | 台 | (略).(略) |
8 | UTM统一威胁管理服务 | 安恒 DAS-NGFW(略) | 1 | 台 | (略).(略) |
9 | 攻击预警服务 | 安恒 DAS-APT-(略) | 1 | 台 | (略).(略) |
(略) | 远程安全评估服务 | 安恒 DAS-RAS-H(略) | 1 | 台 | (略).(略) |
(略) | WEB应用安全防护服务 | 玄武盾 | 1 | 项 | (略).(略) |
(略) | 终端检测与响应防护服务 | 安恒 DAS-EDR | 1 | 点 | (略).(略) |
(略) | 威胁情报监测服务 | 天际友盟 SIC-Leon-(略) | 1 | 台 | (略).(略) |
(略) | 软件包互联网安全 | 万兆防火墙 | 安恒DAS-NGFW(略) | 1 | 台 | (略).(略) |
(略) | 上网行为管理 | 深信服AC-(略)-G(略) | 1 | 台 | (略).(略) |
(略) | 入侵防御系统 | 绿盟NIPSNX5-CH(略) | 1 | 台 | (略).(略) |
(略) | 防毒墙 | 安恒DAS-NGFW(略)-AV | 1 | 台 | (略).(略) |
(略) | 未含税总价合计 | (略).(略)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1.4标段划分:(略)
1.5签约方式:(略)
1.6维保周期:(略)
1.7付款方式:(略)
1.8报价方式:(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略)
2.3 参选人应为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2.4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参选。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略))为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略)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4.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每套售价“0”元。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略)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略)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服务邮箱:(略)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林都大街(略)号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略)号 |
邮 编:/ | 邮 编:1(略)9 |
联 系 人:王女士 | 联 系 人:孙伟芳、孙永林、翟国涛、张元、陈丽娜 |
电 话:(略) | 电 话:(略)、(略) |
传 真:(略) | 传 真:/ |
电子邮件:(略) | 电子邮件:(略)@(略).com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
| 账 号:(略)-(略)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