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发展和工业信息科技局 以齐建发改审发【(略)】(略)号(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批复,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为(略)%,财政资金为(略)%。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屿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管单位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资金来源:(略)<>
2.5工期:(略)<>
2.6招标控制价:(略)<>
2.7招标范围:(略)<>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2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略)<>
注:(略)<>
3.2.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施工负责人:(略)<>
设计负责人:(略)<>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略)〕2号)要求。<>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略)<>
设计组织机构人员配备:<>
设计人员:(略)<>
注:(略)<>
3.3财务要求:<>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视企业注册情况而定)<>
3.4业绩要求:<>
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指:(略)<>
3.5信誉要求:(略)<><>
(略)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6.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
3.6.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
3.6.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略)<>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
3.2.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8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
3.9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1月2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略)年1月2日9时(略)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其他要求<>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投标无效。<>
6.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6.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略)〕(略)号)文件要求,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
6.4按《关于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要求,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拒绝本项目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招投标监督<>
8.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略)<>
8.2 线下投诉渠道<>
8.2.1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略)<>
电话:(略)<>
邮 箱:(略)<>
8.2.2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略)<>
电话:(略)<>
邮箱:(略)<>
9.异议提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