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四电及相关工程
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略)〕(略)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江苏省出资,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本次监理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上海市、江苏省。
建设规模: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上海宝山站至苏皖省界段位于我国华东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境内,大致沿长江北岸东西走向。线路起自上海市新建上海宝山站,向西经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南京市,终至苏皖省界。本线线路长度(略).(略)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略).(略)km,利用既有线长度6.(略)km。线路途经2省(市)、6市(略)县(区),其中上海市省境内(略).(略)km,江苏省境内(略).(略)km。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略)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2.2.1.1 沪渝蓉工程:(略)DK1+(略).(略)至DK(略)+(略).(略)、DIK(略)+(略).(略)至DK(略)+(略).(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四电工程(含配套房屋及基础、场坪、场坪护坡、绿化、院落围墙、铁路红线外四电工程青苗补偿、给排水,桥梁照明、隧道照明及通风、油气管线电磁防护等),及接入既有线路的相关工程施工。不含南京枢纽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南京枢纽及南通地区委托代建相关工程。
线路长度(略).5km(改DK1+(略).(略)至DK(略)+(略).(略)、DIK(略)+(略).(略)至DK(略)+(略).(略)),其中新建线路长度(略).(略)km,利用既有长度6.(略)km。新建线路中桥梁长度(略).(略)km,路基长度5.(略)km,隧道长度(略).(略)km。桥隧比(略).(略)%,建设范围内沪渝蓉高铁沪宁段设上海宝山、太仓、崇明、启东西、海门北、如皋西、黄桥、泰州南、扬州东、仪征北等(略)座车站和锦祁路、黄宅、国道村3个线路所。其中,太仓站、扬州东站为改建车站;国道村为改建线路所。此外,新建上海宝山动车所、扬州东存车场。
2.2.1. 2 宁淮城际同步实施工程:(略)CTC中心的修改等, TSRS2、RBC3及南京北RBC机房的电源屏、大屏幕等;牵引变电专业六合西牵引变电所。
上述招标范围内四电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
2.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略)
2.2.3计划工期:上海宝山站(含)至太仓站(含)、启东西站(含)至苏皖省界段(略)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太仓站(不含)至启东西站(不含)(略)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略)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标段编号:(略)
3.1.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监理资质二者之一: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二者之一,同时还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 业绩要求
本次申请人近五年需具有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具有时速(略)km/h及以上高速铁路项目“四电”系统集成监理业绩或相应的强电、弱电系统集成监理业绩;具有铁路“四电”房屋或类似房屋工程监理业绩;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
3.1.1.3 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略)
3.1.1.4对联合体的相关要求
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近五年应具备设计时速(略)km/h及以上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监理业绩或相应的强电、弱电系统集成监理业绩并具有承担过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监理业绩。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申请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申请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的;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A)请申请人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略)号新理想大厦(略)室持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号码、电子邮箱,原件备查)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购。
5.2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发送截止时间前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略)年1月4日9时(略)分至(略)年1月4日(略)时(略)分,截止时间为(略)年1月4日(略)时(略)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略)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田庆根 吴基云
电 话:(略)-(略)、(略)
电子邮件:hncjazb@(略).com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