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关区交通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二次)已由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略)]第8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概况:(略)
2.3招标范围:(略)
2.4建设地点:(略)
2.5监理服务期限:(略)
2.6质量标准:(略)
2.6计划工期:(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资金、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且应无在建工程。监理人员具体要求:(略)
3.3投标人近年((略)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认定:(略)
3.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略)
3.5投标人近三年((略)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略)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略)
3.8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略)执行《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规定》(吉建质〔(略)〕5号)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略)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1月3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略)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1月(略)日9时(略)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略)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略)
6.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略)
6.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3小时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6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略)
8.2评标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十.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