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第四批试剂及耗材采购
所在地区: | 广西-南宁-高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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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略)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中医医院委托,拟对非财政性资金检验科第四批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内容、数量及单位:(略) 四、资金性质:(略)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略) 2.地点:(略) 3.本项目投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略) (1)售价:(略) (2)供应商需在云采购平台上传证明文件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购买投标文件。 证明文件:(略) 备注: 1)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https:(略) 2)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略) 3)以上手续必须在投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文件获取及参加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备注:(略) 八、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略) 供应商应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至本项目对应的专用虚拟账号,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虚拟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略) 开户名称:(略) 开户账号:(略) 特别说明:(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应于(略)年1月(略)日上午9时(略)分至9时(略)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骖鸾路(略)号湘商大厦6楼(略)),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1月(略)日上午9时(略)分在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骖鸾路(略)号湘商大厦6楼(略))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略) 十二、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略)
(略)年(略)月(略)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2.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定义 3.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3“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 3.6实质性要求:(略) 4.招标方式、评分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 投标人资格 5.1国内注册(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5.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特别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 (略).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需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略).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略).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答复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作出答复。 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略).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略).3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略).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略).5招标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略).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略).1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略).1.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4)投标人相应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相关内容(必须提供); (5)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6)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略).1.2商务、技术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表)(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整体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措施(必须提供); (5)投标人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6)投标人同类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合同和验收单,能清晰反映该项目的项目名称、种类)(如有,请提供); (7)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8)“项目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 (9)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否则投标无效。 (略).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略).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略).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略).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略).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略) (略).投标报价 (略).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略).2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略).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以及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费用等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略).投标有效期 (略).1投标有效期:(略) (略).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略).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略).1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略).2投标文件装订:(略) (略).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略).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应写全称,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略).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略).6投标人公章:(略) (略).7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略).8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投标人名称: (略).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投标文件的递交 (略).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应于(略)年1月(略)日上午9时(略)分至9时(略)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骖鸾路(略)号湘商大厦6楼(略)),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略).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略).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四、开标 (略). 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1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如未按时签字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略).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略). 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正式开始,宣布开标程序、开标纪律,介绍项目情况和到会人员; (2)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字; (3)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 (4)唱标,宣读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折扣;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如有)当场签字确认;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7)宣布开标结束,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退场,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材料移交评标室。
五、资格性审查 (略). 资格性审查 (略).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略).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查询渠道:(略)http:(略)) 审查流程: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略) (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3)将各投标人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 (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 注:(略)
六、评标 (略).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 (略).评标办法 (略).1评标办法:(略) (略).2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进行评标,不得擅自更改评标办法。 (略). 评标 (略).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宣布评标工作纪律,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核对评标结果,有投标无效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略).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略).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任何人不得对某个投标人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专家评委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略).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略).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略).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略).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略).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略).9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略).(略)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 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有关部门。 (略).(略)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标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中医医院报告。 (略).推荐及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原则 (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列次序。 (2)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失信行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依此类推。 (略).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或无效材料的; (6)投标人未就“项目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7)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略).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略).开标、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略).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略).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略).2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七、签订合同 (略). 签订合同 (略).1签订合同时间:(略) (略).2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1)中标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略).3合同备案存档:(略) 八、其他事项 (略).招标代理服务费 (略).1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略).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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