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略)年草庙等乡(镇)沟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略)年草庙等乡(镇)沟头治理工程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彭审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略)
2.4合同估算价:(略)
2.5计划工期:(略)
2.6 标段划分:(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 年 1 月4 日 (略) 时 (略) 分至 (略) 年 1 月 9日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 ”栏, 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 ”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 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 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略) 年 1 月 (略) 日(略) 时 (略)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 前 1 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并准时参加电子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 履约保证金:(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7.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宁夏兴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