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合规性手续、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施工、调试、检测、质保等。承包人负责采购“除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外”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电缆等。 1) 本项目投标方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检测、质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负责完成工程建设所需的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力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证明或纳入省级及以上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年度实施方案的证明(如需)、报建、开工许可、电力业务许可、工程施工、验收等所有保障本光伏项目合法合规的工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测定界、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函(选址意见函需征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村农业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武装部、应急管理局、交通局等政府部门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备案及验收、环评批复及验收、水保批复及验收、防雷测试、抗震设防(如需)、人防(如需)、工程防洪(如需)、白蚁防治(如需)、施工噪音排放许可(如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文物勘察、林地许可批复(含土地使用证)、砍伐证、占用军事设施批复(如需)、临时用地复垦、用地预审、压覆矿产评估、建筑用地批准手续、节能设计审查及登记、项目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天然气管道周边作业安评及报备、电缆过路报批、电力质量安全监督、接入方案批复、接入报装、供电部门验收、政府部门验收、电力业务许可证、农光互补方案制定及报备、土地流转手续、电力监控系统等保测评及备案等,并要做到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调整】,满足当地能源监管机构及电网公司最新“双细则考核”要求,各类合规性手续的办理范围应覆盖至光伏工程全部施工区域,包含光伏区、架空线路、集电线路等区域,政策规定由招标方办理的合规性手续,也由投标方负责办理(招标方配合),办理合规性手续所需协调费、规费等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b)投标方负责承担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植被、道路、鱼塘及临时占用地恢复费用、耕地占用税,以及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及协调费用。 c)投标方负责本项目光伏场区、进场道路、用地红线外配套设施、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用地的租地和征地协调,负责租地和征地青苗赔偿、鱼苗赔偿、家禽及牧畜赔偿、地面附作物拆迁补偿、坟地迁移及补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如有)、通信线路移除补偿(如有)、各类市政管道移除补偿(如有)等均由投标方承担,以及负责与以上各项工作有关的政府部门协调工作,含征地费用、租地费用(土地流转用地租金除外)以及相关协调费 。 d)投标方负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接入、环评、水保、安评批复等所需的专题报告)、初步勘察设计(含概算)、施工图勘察设计(含预算)、竣工图编制等保障项目完整所需的设计工作。 e)投标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场平、光伏电站【包括并不限于光伏发电站进场道路、光伏发电站范围内所有系统及工程、电气接入系统设计等。】,所有设备所需要的基础及钢结构支架、光伏支架及支架基础、围墙(围栏)、电力自动化系统、光伏区监控自动化及生产运营管理系统、电力调度通信、电力调度自动化相关系统、网络安全、接入南网能源公司集中生产运营管理系统、视频安防及环境监控系统、临时道路、进场道路改造修复、场内检修道路、光伏系统清洗水系统及蓄水池、施工用电和用水等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检测、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组织安全设施、环保、水保、消防、防雷、职业卫生、规划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第三方检测、质量监督中心验收、供电部门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合同各项工程项目的施工含电力设施标识装置施工、电力设施参数调试、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施工道路修筑、辅助施工费用等、由本工程引起的设备及线路特维、安全保障措施、转供电等措施费用,验收及竣工投产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f) 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g) 建设期工程保险; h)包括本光伏项目复合光伏方案的编制、实施和验收工作,及相关费用。 2) 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甲供光伏组件除外)、运输、储存、施工、安装、试验和调试由投标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厂区工程、接入工程等所有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运输、存储、施工、试验、调试、检测、质保等内容,提供备品备件、专用仪表仪器及运维必须的工器具; 3)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电力电缆(其中直流线缆正负极颜色需分开区别)、控制电缆、光纤、接地材料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及电缆沟敷设盖板和电缆标示桩等材料;所购材料需要与招标方提前进行确认。 4) 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场区蓄水池、场区的四通一平、场区各类设备基础、光伏支架基础、防洪设施、消防设施、组件清洗系统场区围栏、接地、线缆沟、护坡、场区道路、供水、排水、绿化、适当的室外硬化活动场地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所有设备安装位置需高于洪水位。 5) 最终光伏电站的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光伏区内所有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方及当地电网公司的接入系统要求。 6) 投标方应承担周边群众沟通协调的义务,取得周边群众对本项目的支持,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于总报价中。 7) 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采购、安装、试验、验收工作,则纳入投标方合同范围。 8)投标方须自行解决施工期间的食宿、办公、室内仓储等用房。 9)投标方须严格遵守施工地点所在企业相关/机电安装施工安全规则,服从施工地点所在企业主管部门管理。 (略))如果根据供电局要求需增加光纤通道,与此相关的供货、工程范围由投标人负责。 (略))承包人负责取得项目的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力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证明或纳入省级及以上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年度实施方案的证明(若需)、报建、接入批复等手续办理。承包人根据项目合规性手续办理进度推进项目实施,若因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力发展规划或专项规划证明(或纳入省级及以上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年度实施方案的证明)、报建、接入批复等手续未完成造成项目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建成后的绿化、质量保证等也是投标方工作范围。考虑到光伏电站的运行安全,要在站区四周设置视频及安防、围栏及主干道路的照明,并且设置到场区每一发电单元检修、运行道路。依据现有进场道路,进行必要的改扩建,以满足工程进展需要。 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计0.(略)MWp,不划分标段。投标人应按招标装机容量进行报价,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由招标人或其下属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工期要求:(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