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高校天翼部落业务营销薪酬、达量激励等代发支出项目(三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南通市区高校天翼部落业务营销薪酬、达量激励等代发支出项目(三次)】(项目编号:【ZYT-(略)-(略)】),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略)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略)
项目地点:(略)
项目预算:(略)
服务期:(略)
服务要求:(略)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1 | 代营服务 | 南通市区高校天翼部落业务营销薪酬、达量激励等代发支出项目(三次)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评估产品品类目录,须准确填写“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以免影响供应商不良行为在采购实施环节的应用。采购内容无对应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的,该信息项应该填写“无”。使用其他格式表述采购内容的,应该注意不能遗漏“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信息的表述。
2.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原则上安排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暂缓按照该《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中国电信(略)省公司(含省公司属专业公司、省公司直属单位,MSS组织架构不在对应省公司之下的情况除外)、云公司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已经具备实施不良行为管理的MSS系统支撑条件,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卫星通信有限公司、号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部)、天翼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本部)、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翼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天翼爱音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共计9家单位定于(略)年9月(略)日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持条件,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研究院(含科技创新中心和中电领航公司)、信元公众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事业部(中国电信学院,含天翼人才发展、天翼智慧管理咨询公司和上海信息园区运营部等单位)、天翼数字生活科技有限公司共计6家单位计划于(略)年(略)月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上述(略)家单位在实际具备相关MSS系统支撑条件后,应按《暂行规定》实施不良行为管理。其他尚不具备MSS系统相关支撑条件的单位,除非上级公司特殊安排之外,原则上暂缓按照《暂行规定》施行不良行为管理,必要时可联系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认最新情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需提供近半年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承诺能够开具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参选人须提供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签订时间在(略)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累计合同金额需达到(略)万元。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发票金额汇总表(必须含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买方信息等,实际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开票日期应符合逻辑)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发票及发票金额汇总表(实际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开票日期应符合逻辑)。(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合同、发票原件备查)。
★2.1.5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在合同签订前,能准备不低于(略)万的预备金用于项目开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6参选人须承诺,合同签订时须如实填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不得瞒报误报、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略))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略))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略))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略))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略))【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略))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略)
(1) 授权人委托书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银行汇款凭证;
(4)【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略)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潜在参选人名称 | |
2 | 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所需信息) | |
3 | 潜在参选人注册地址 | |
4 | 潜在参选人联系电话(固话) | |
5 | 开户银行 | |
6 | 银行账号 | |
7 | 发票收件地址 | |
8 | 发票收件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
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以下复印件:(略) 注:(略) |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略)】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纳方式:(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名:(略)
账号:(略)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略)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略)
5.3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略)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略)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略)
9. 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略)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略)4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