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在地区: | 辽宁-沈阳-沈河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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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略)原文链接地址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服务需求:(略)<>
1、主食类、大米、面 <>
2、粮油豆类:(略)<>
3、干调类:(略)<>
4、肉禽水产类:(略)<>
5、瓜果蔬菜类:(略)<>
6、其他副食品:(略)<>
7、面包等 <>
二、配送地点 <>
配送地点:(略)<>
三、基本要求:(略)<>
1、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略))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
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
3、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成交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成交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个月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对确有异议处,可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
4、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成交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
5、成交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
6、除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
7、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成交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
8、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成交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
9、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
四、其他要求 <>
(一)报价要求 <>
报价要求:(略)<>
(二)包装要求 <>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
(三)质量要求 <>
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
五、分类质量要求 <>
(一)肉禽水产类 <>
1.每批鲜肉、骨:(略)<>
2.冷冻肉要求:(略)<>
3.水产类要求:(略)<>
(二)瓜果蔬菜类 <>
1.瓜、果、蔬菜:(略)<>
2.叶菜类:(略)<>
3.茄果类:(略)<>
4.瓜果类:(略)<>
5.根菜类:(略)<>
6.薯芋类:(略)<>
7.葱蒜类:(略)<>
8.豆类:(略)<>
9.水生菜类:(略)<>
(略).食用菌类:(略)<>
(略).芽苗类:(略)<>
(略).水果类:(略)<>
(三)干货杂粮类 <>
1.干货制品:(略)<>
2.杂粮:(略)<>
(四)其他副食品类 <>
1.蛋类:(略)<>
2.豆腐:(略)<>
3.腐竹:(略)<>
4.豆芽:(略)<>
5.干豆腐:(略)<>
6.素鸡:(略)<>
7.辛辣料:(略)<>
8.酱油:(略)<>
9.味精:(略)<>
(略).食醋:(略)<>
(略).酱腌菜:(略)<>
(略).酱类食品:(略)<>
(略).淀粉制品:(略)<>
(略).食盐:(略)<>
(略).食糖:(略)<>
白糖:(略)<>
白砂糖:(略)<>
绵白糖:(略)<>
凡是白糖应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明无杂质。 <>
(五)粮油豆类 <>
1.米、油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
2.米油类应色泽良好,无异味、无霉变,有正规生产厂家合格证书、提供QS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等。 <>
3.豆类:(略)<>
4、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物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入髙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
5、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
(六)执行标准 <>
1、 肉类标准:(略)<>
2、 肉类检测标准:(略)<>
承诺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
<>
货物类别 <> |
产品票证名称 <> |
验收索证要求 <> |
肉类 <> 家禽类 <> |
1、《食品生产许可证》 <> |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 |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 |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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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合格证》 <>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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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 |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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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 <> |
1、《卫生检疫报告》 <> |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 |
2、《产品合格证》 <>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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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 <> |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 |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 |
3、蔬果类执行标准:(略)<>
<>
项目 <> |
指标 <> |
甲胺磷 <> |
不得检出 <> |
甲拌磷 <> |
不得检出 <> |
氧化乐果 <> |
不得检出 <> |
甲基对硫磷 <> |
不得检出 <> |
呋喃丹 <> |
不得检出 <> |
百菌清 <> |
≤1.0 <> |
多菌灵 <> |
≤0.5 <> |
汞(以Hg计) <> |
≤0.(略) <> |
铅(以Bb计) <> |
≤0.2 <> |
砷(以As)计 <> |
≤0.5 <> |
氟(以F计) <> |
≤0.5 <> |
硝酸盐(以NaNO2计) <> |
瓜果类≤(略),叶菜根茎类≤(略) <>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
≤4 <> |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
4、米面类执行标准 <>
GB(略)-(略)、GB(略)-(略)、GB(略)、GB(略)、GB(略)-(略)、GB(略)-(略) <>
5、大米的质量标准:(略)<>
碎米总量≤(略)%(国家标准:(略)<>
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略)<>
不完善米≤3.5%(国家标准:(略)<>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6、油类执行标准:(略)<>
色拉油:(略)<>
花生油:(略)<>
大豆油:(略)<>
葵花籽油:(略)<>
调和油:(略)<>
7、油类质量标准:(略)<>
霉变粒不得超过2%;真菌毒素:(略)<>
(七)食品溯源要求 <>
必须保证所有食品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
六、食材配送要求 <>
1、 配送计划:(略)<>
2、 配送时间:(略)<>
3、 运输要求:(略)<>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 <>
七、售后服务要求 <>
售后服务 <>
1、蔬菜类:(略)<>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蔬菜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果蔬、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2、水果、干果类。苹果、梨、香蕉、桃、哈密瓜、西瓜、菠萝、葡萄、桔子、大枣等 <>
售后服务 <>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水果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腐败类水果、转基因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干杂调料类;酱油、蚝油、调味酱、醋、味精、鸡精鸡粉、调味油、料酒、腐乳、黄花菜、黑木耳、腐竹、粉条粉丝等 <>
售后服务 <>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干杂调料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此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招标等活动,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4、猪肉类:(略)<>
售后服务 <>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猪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病猪肉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终生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
5、蛋类:(略)<>
售后服务 <>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鸡蛋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严禁劣质鸡蛋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终生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
6、牛奶类:(略)<>
售后服务 <>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牛奶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包装缺陷现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及时补充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劣质奶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牛奶成分存在质量问题,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
7、粮油类:(略)<>
售后服务 <>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豆油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缺陷及缺斤少两现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补充斤两服务,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转基因大豆油、地沟油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
8、禽肉:(略)<>
售后服务 <>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鸡肉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
(2)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病鸡肉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
9、冻货类:(略)<>
售后服务 <>
(1)成交供应商对提供的速冻水产类产品,在验货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并且在当天内完成退换。 <>
成交供应商须无偿提供该商品的来源渠道,确保僵尸肉、僵尸鱼、腐败鱼不得流入采购单位,如(2)采购单位检疫过程中,一经发现,以后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采购,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
八、验收流程 <>
(一)验收 <>
1、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
2、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略)箱以上(含(略)箱)的抽查率为(略)%,(略)箱以下的抽查率为(略)%。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成交供应商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
3、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略)<>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
(二)退(补)货 <>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略)~(略)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成交供应商。 <>
(三)验收记录 <>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
(四)其他要求 <>
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
3、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
4、成交供应商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
5、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
九、定价方式 <>
1、 以每周五为定价日,以定价日的价格做为下一周的结算基准价(例如:(略)<>
2、 若釆购人订购食材的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报价标准中未列出,则按辽宁省农产品价格公布的最新报价为计算依据。若以上两处均未报价,则供货时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具体协商,参考调研周边市场行情确定标准执行。 <>
3、 结算价格=在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平均零售价(7天为周期)×成交比率×实际供货量。 <>
4、响应报价及最终报价均为比率,比率是指新的价格在原有价格所占比例,如原价格(略)元,给与政采价(略)元,打九折,比率为(略)%。 <>
注:(略)<>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采购数量结算,每两个月付一次款,履约验收合格后付款(供货商需提供采购明细表,注明货物名称、单价、数量、成交比率,实际付款金额),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实际付款金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