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中北部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施工七标段、六标段监理、七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凤区中北部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金凤区中北部海绵城市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海绵城市专项补助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银川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代码:(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招标范围:(略)
2.5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5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略)日至(略)年2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略)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投标登记,且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略)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将不见面开标系统运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①登录方式:(略)
②系统环境配置:(略)
③投标人网上开标签到时间:(略)
④投标文件网上解密:(略)
⑤操作手册下载:(略)
注:(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