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羊肠子河大营子乡朱营子及上地段清淤疏浚工程所涉及的砂石混合料进行公开拍卖。
出卖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出卖方:(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单位性质:(略)
住所:(略)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标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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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肠子河大营子乡朱营子及上地段清淤疏浚工程所涉及的砂石混合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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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清理
采挖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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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总价(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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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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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幅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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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挖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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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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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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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混合料总量7.(略)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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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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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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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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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日起至(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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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标的:(略)
2、需清理采挖数量:(略)
3、标的位置
羊肠子河大营子乡朱营子及上地段,涉及河段总长度3.(略)公里,其中大朱营子至下小湾段1.(略)公里,上地至黄家店段1.(略)公里。
3、起拍价:(略)
4、竞买保证金:(略)
5、拍卖方式:(略)
二、公开拍卖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公开拍卖标的是出卖方的政府特许经营自然资源,本次拍卖行为获得林西县人民政府批准,林西县水利局已批复同意大营子乡人民政府提交的《羊肠子河大营子乡朱营子及上地段河道清理疏浚工程实施方案》。出卖方与大营子乡人民政府进行了充分协商,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经第三方机构进行了资产评估。
三、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
四、标的拍卖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买受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拍卖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标的相关情况向出卖方咨询、确认,自行评估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难易程度、砂石混合料的运输及堆放、废弃物处理、环保、水保等),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凡参与竞买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拍卖标的数量、现状等信息,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
意向买受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参与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
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信息均严格按照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书确定,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买受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买受方按规定自行采挖、运输清淤砂石混合料,大营子乡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责任,对买受方采挖作业进行严格监管。
(四)意向买受方在竞买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买受方一旦参加竞买,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意向买受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河道清理采挖要求
1、本次采挖要严格按照《羊肠子河大营子乡朱营子及上地段河道清理疏浚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在规定区域内疏浚清理,不能超范围、超深度、超方量进行采挖。
2、买受方必须严格遵守河道管理、环保、水保、安全、国土、交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水源和环境造成破坏,不得对河道两岸堤坝、道路、农田、林地、草地及其他设施等造成破坏。
3、不得改变河道河势,不得改变原河道比降。
4、须在(略)年6月(略)日前完成本次拍卖砂石混合料的采挖运离和河道恢复治理。
六、恢复治理要求
买受方进行恢复治理必须符合《羊肠子河大营子乡朱营子及上地段河道清理疏浚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
采取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保证受让方履行相应恢复治理义务,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恢复治理完成后,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买受方按《附件4:(略)
公告时间:(略)
报名时间:(略)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八、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九、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的方式确定竞买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买受方确定为买受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方。
网络竞价时间:(略)
延时竞价周期:(略)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4:(略)
(二)标的成交后,买受方与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签订交易合同。
十、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买受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略)
开户行行号:(略)
户名:(略)
账号:(略)
2、开户行:(略)
开户行行号:(略)
户名:(略)
账号:(略)
3、开户行:(略)
开户行行号:(略)
户名:(略)
账号:(略)
4.开户行:(略)
开户行行号:(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二)意向买受方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买受方向出卖方交付合同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方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标的拍卖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买受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全部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而意向买受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十一、成交价款的支付
买受方在合同生效后按约定向林西聚鑫砂业有限公司交付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款。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十二、意向买受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三、资格确认?
成交后,买受方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略)
联系 人:(略)
电话:(略)
发布时间:(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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