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产交〔(略)〕第(略)号
晋亿信拍公字〔(略)〕第5号
受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略)
标的二:(略)
注:(略)
二、拍卖时间及方式:(略)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略)
2.线上报名:(略)
3.办理完毕“线上报名”的竞买人于(略)年3月7日(略):(略)
账户名称:(略)
银行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行 号:(略)
特别提示:(略)
六、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略)
七、联系方式:
1.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有关参考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仅按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品质及瑕疵等)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数量、品质及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担保。标的拍卖以现场实物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核查,其解释权归委托人所有。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须办理车辆过户的标的委托人提供车辆过户相关资料后移交车辆)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移交标的。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仅限于委托人提供的拍卖清单所列范围,未列入拍卖清单的财产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但因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存放条件等),致使拍卖清单所列标的或有缺失、缺件或损毁现象的,委托人、产权交易中心及拍卖人不作担保,拍卖成交价不因标的缺失、缺件或损毁而变化。
3.竞买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竞买保证金方可进行网络报名,否则,拍卖人在网络拍卖平台将不予确认竞买人任何申请竞价信息,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竞价,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具体编号、牌照号码、车辆类型、品牌、颜色等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品必要信息的承诺。竞买人应亲自查看标的,对标的进行自估。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场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认同,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后参加竞买,如网上展示的车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牌号、车架号、厂牌型号、行驶公里数等)与原车不符,以原车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原车显示公里数所载数据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5.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5%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产权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质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逾期支付,买受人须每日按欠款金额的2%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延期付款超过5个工作日,买受人仍未交清全部款项,视为买受人自行放弃买受成交标的,拍卖人及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单方解除《成交确认书》,并扣除竞买保证金,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6.委托人自移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责、权、利已移交,买受人须自行看管,如因任何意外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于车辆展示期内自行到展示现场认真察看、了解拍卖车辆的现状、登记日期、表显里程、年检时间、保险期限、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违法违章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8.本次拍卖的车辆竞买成功后,车辆在拍卖前欠缴的所有税费、未按期进行车辆年审、保险脱保、车辆存在故障、交通违章等瑕疵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自理;竞买人按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自行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
9.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略)%),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略).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现场踏勘联系人:(略)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略)年2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