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略)
2.3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略)
2.4 工程项目投资设计费:(略)
2.5 设计周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略)
3.2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3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3.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书或者三证合一。
3.3.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略)
3.3.3 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略)
3.3.4 财务要求:(略)
3.3.5 投标人不存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内规定的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3.3.6 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略)](略) 号文件要求,并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其中项目备案证备案时间须在本项目报名期内。
3.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8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未中标人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 经济补偿。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及招标人其他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6.2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8.1、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形式进行,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开标,各投标单位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做好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评标专家将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进行评审。上传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
8.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 CA 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8.4、投标人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备注:(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 系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