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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绍兴市上虞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对(略)至(略)年度工程项目或设备及服务采购等的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进行中介服务入库招标。经上级部门同意,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择优选择5家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一、招标范围
绍兴市上虞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略)-(略)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3月止时段内)所属工程项目或设备及服务采购等单项服务费在(略)万元以内(不含(略)万元)的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业务项目。
二、费用结算
造价咨询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浙建价协((略))(略)号文件收费标准的(略)%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发改办价格[(略)](略)号、发改价格 [(略)](略)号文件收费标准的(略)%计取。单只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略)元时按(略)元计,单只造价咨询服务费不足(略)元时按(略)元计。
招标代理专家费用:(略)
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和公证费由招标人支付。
中介服务费用以年度内完成的项目内容及其费用计算清单为依据,按年度结算。中介单位在中标后,与招标人另行签订格式合同,再行细节约定。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注册地在上虞区的独立法人,或在上虞区有独立注册的分公司并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的区外企业,提供上虞区内办公营业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如办公营业场所是租赁的则需要提供租赁合同,且租赁合同时间需在服务合同期限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的的企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以投标人名义交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投标单位均需在上虞区“双查双保”中介监管网中登记备案;
6、近三年内,经司法机关或纪委查实,对业主有行贿的和不良记录通报批评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报名;
7、(略)年度未被上虞区整顿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十佳一差”中介的一差中介。
五、报名须带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3、区外企业需同时提供上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虞区内办公营业场所房产证复印件,如办公营业场所是租赁的则需要提供租赁合同;
4、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以投标人名义交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5、提供在上虞区中介监管网中登记备案截图的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华鑫公司旁小路到底>);华鑫公司旁小路到底>
3、联系人:(略)
4、联系电话:(略)
备注:
1、报名后,由公司办公会议负责审核报名企业情况,根据报名单位的资质、规模、行业口碑等情况,综合讨论确定7家候选单位;收储公司总支会议对7家候选单位进行投票,计票结果确定5家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2、协议签订后,在服务年限内若中标单位被上虞区整顿规范社会中介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定为“十佳一差”中介的一差中介,收储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总支会议投票的候选单位排名顺序,进行替补签约。
绍兴市上虞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略)年3 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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