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略)
合同编号:(略)
招 标 人:(略)
委 托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略)年叉车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青海国鑫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略)年4月,4.2万吨/年高精度铝管铝棒位于青海省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略)年(略)月成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现开展(略)年度(略)台工艺车辆(叉车)的检维修、2辆装载机的点检、维护保养及检维修,其中(略)台叉车需要年检取证工作。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全厂(略)台工艺车辆(叉车)的检维修、2辆装载机的点检、维护保养及检维修,其中(略)台叉车需要年检取证工作。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全厂(略)台工艺车辆(叉车)、2辆装载机的点检、维护保养及检维修,其中(略)台叉车需要年检取证工作。维修方式为乙方上门维修,指定人员每天定时对(略)台工艺车辆进行常规点检及定期维护,并形成点检和维护记录。当车辆发生故障后乙方在接到甲方指定专人通知后1小时内,必须带齐维修工具到达甲方工艺车辆检维修所在地进行维修,价格以双方确认单价(5.1.5 项目投标报价)为准。每次维修甲乙双方根据双方单价对本次维修车号、维修项目、金额进行现场签名确认。
1.2.2.2根据产品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期限附表中:(略)
1.2.2.3经双方确认的单价为维修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在维修时更换的备品备件根据双方确认单价进行单另核算。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略)
1.2.2.2工期:(略)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机械设备维修/或工程机械/或车辆维修/或叉车维修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略)
1.7.2发售地点:(略)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略)年4月9日北京时间(略):(略)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时发布。
注:(略)
1.(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略).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邮 编:(略)
1.(略).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