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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六横跨海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六横大桥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结构检测(监理抽检)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起自六横岛西南侧,干岩村外干岩南侧,项目起点桩号为K0+(略),设置干岩互通与孙干公路、外涨线连接,路线经小郭巨围垦区,在火烧山嘴入海,设置双屿门通航孔桥跨越双屿门水道,在佛渡岛登陆后设置佛渡互通,随后路线向西入海,设置青龙门通航孔桥跨越青龙门水道,在梅山岛登陆后,实施梅山互通的二期主线部分和舟山方向的两条匝道,路线终点桩号K(略)+(略),路线全长(略).(略)公里。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略)-(略))中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略) 公里/小时,路线起点至梅山互通段(二期工程)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略) 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
2.2试验检测服务期:(略)
2.3招标范围:(略)
2.4试验检测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浙江省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的中标单位及钢结构检测施工自检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略).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3 月(略)日~(略) 年3月(略)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注:(略)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书面方式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略)年3月(略)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年4 月(略)日9 时(略)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略)号四楼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招标代理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1、业绩证明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检测内容的,应提供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包括职称证、身份证、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等,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