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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江南城区廉石路南侧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项目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GX2000229)

所在地区: 广西-南宁-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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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批量挂牌项目(非统一模板)或者旧的公告模板
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列表
多标的,批量挂牌项目 ,非统一模板或者旧的公告模板

项目名称

贵港市江南城区廉石路南侧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整体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BBWCQJY(略)-(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标的概况

房地产

标的坐落

贵港市江南城区廉石路南侧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建筑物共约(略).(略)㎡,其中宿舍楼4层(略).(略)㎡,铁棚市场约(略)㎡,另外构筑物(略).(略)㎡。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略).(略)㎡(建筑物及构筑物均在此宗地内,宗地已办理产权证)

使用期限

(略)年(略)月(略)日起(略)年(略)月(略)日止

权利性质

出让/其它

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住宅

房屋结构

砖混结构

所在层数

宿舍楼共四层,铁棚市场及构筑物一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西北朝向

租赁情况

已出租(租期至(略)年(略)月(略)日)

装修情况

宿舍楼为幼儿园租用,中等装修;铁棚市场为简单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是否转让给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是否设立居住权

是否抵押

欠费情况

不欠费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1.标的位于贵港市港南区廉石路,东西面有中山路、西南大道与贵港主城区相连,交通便利;区域内为港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周边住宅区成熟、有南郡名邸、港龙湾花园、碧桂园城央府等小区,周边有木松岭小学、港南一幼、江南中学、维也纳酒店、华隆超市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是港南区成熟的政治、教育、商业圈。有较好的商业价值。

2.标的的宿舍楼(已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外墙北面贴条形瓷砖,前面和侧面原为条形瓷砖,已由承租户刷黄色墙漆,门为木门,窗为铝合金推拉窗和不锈钢防盗网。室内墙体和顶部刮腻子,地板贴面砖;楼梯贴砖、水泥护栏。室内水电、消防、气管等配套齐全。

3.铁棚市场位于宗地中部和西侧,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市场用房为砖砌+钢架棚结构,层高约(略)米,外墙砌筑约3米,以上部分为锌铁皮外墙,入户门为钢卷闸门。市场北侧沿街商铺主要为建材市场销售店,西面沿街商铺为生鲜店和药店;室内水电、消防、气管等配套齐全。

4.构筑物主要包括场地硬化、幼儿园铁硼和围墙,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主要为幼儿园娱乐场地及通道。

其它情况

/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略),(略),(略).(略)

评估基准日

(略)/(略)/(略)

评估机构

广西祥浩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元)

(略),(略),(略).(略)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略)

法定代表人:(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

广西贵港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广西贵港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否则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3.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受让方应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做具体了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转让方也不承担责任。

4.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标的的评估报告、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5.标的存在承租方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承租方享有优先受让权。承租方行使优先受让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承租方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行权方式如下:(略)

6.本次转让标的均处于在租状态,根据法律规定,如非承租方成交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成交人需履行原先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略)年(略)月(略)日止),标的成交并完成交割的下一个支付期租金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按照原租赁合同向承租方收取租金。转让方已通知原承租人租约标的将挂牌转让,屇时其是否按期腾退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竞买人需充分考虑此风险。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此风险。

7.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8.因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相关权属证书,现状利用情况与规划利用相差较大,标的可能涉及不符合土地规划条件、用途限制、征拆,以及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是否能补充办理证件及过户等问题,由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向贵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自行了解和承担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补办证件的手续及费用等事宜,自行评估竞买风险;资产过户后,受让方所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开发过程中遇到的纠纷或所有风险,将全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9.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交易所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略).若项目成交后,因标的无法办理变更登记的,则交易取消或交易双方解除合同,交易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全额无息退回成交价款,标的由转让方另行处置。

(略).根据标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求,标的企业名下的项目地块首次转让的,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而出让合同未对开发投资总额做具体要求。若在办理由转让方过户至受让方时,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桂自然资发〔(略)〕(略)号)第二条第4点:(略)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略)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略)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移交时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成交签约。

竞价结束后,转让方最后确定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前往签约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略)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该交易合同原则上不予更改。

签约地点: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贵港事业部

2.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成交价为含税价格,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国税部门规定为准。(2)办理转让所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3.因本项目涉及承租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可能出现非承租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承租人以同等价格主张受让,非承租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风险。非承租意向受让方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判例,一旦报名并参与竞价即表明其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并愿意接受可能面临的纠纷。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略)《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现场展示

1.展示时间:(略)

2.展示地点:(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需提前预约):(略)

(注意事项:(略)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至 (略)/(略)/(略)

报名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流程:(略)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略):(略)交易所网站(http:(略)

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略)

②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略)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给予1次补正机会,意向受让方最迟应在自由竞价结束前(略)小时前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略):(略)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3.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略)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略)

(1)报名受让同一标的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竞价成交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略)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项目的成交价款,金额不足的,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略)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延时竞价周期(秒)

(略)

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略)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

2.标的图片

3.联合受让协议书

4.交易合同(范本)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向经理 (略)-(略) (略)

报名咨询

覃经理 (略)-(略)

咨询时间

工作日:(略)

联系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略)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其 他

监督电话:(略)

特别声明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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