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尼木县帕古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已由拉萨市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尼发改字【(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木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略)
2.2工程概况:(略)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2.4建设地点:(略)
2.5计划工期:(略)
2.6工程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 年4 月1 日(略) 时(略) 分至(略) 年4月 9日(略)时(略)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略) 年4 月1 日(略) 时(略) 分至(略) 年4月 9日(略)时(略) 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 月 (略) 日(略) 时 (略)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备注:(略)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略)】(略)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略)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根据藏建招(略)【(略)】号文件规定,所有投标单位应完成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报送工作。
8.4该项目人员配备按照藏建市管〔(略)〕(略)号执行。
8.5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略)
8.6该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LS(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