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安徽段(以下简称“沪宁合高铁安徽段”)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略)〕(略)号)和《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略)〕(略)号)和《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太仓站等(略)座站房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招标人)为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
⑴沪宁合高铁安徽段:(略)
⑵新建滁州、大墅、肥东三座站房,其中肥东站委托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代建。
⑶滁州站站房面积约(略)平方米,无站台柱钢结构雨棚(略)平方米,混凝土站台雨棚(略)平方米,跨线天桥(略)平方米,站区生产生活房屋(略)平方米,停车场(略)平方米。
大墅站站房面积约(略)平方米,混凝土站台雨棚(略)平方米,站区生产生活房屋(略)平方米,停车场(略)平方米。
2.1.3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铁路等级:(略)
最小曲线半径:(略)
到发线有效长度:(略)
行车指挥方式:(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安徽段滁州站及大墅站站房及相关工程监理。
标段划分:(略)
站房及相关工程和生产生活房屋等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及按国铁集团(含原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现行规定及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各项工作,负责本标段服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环水保、依法建设等工作。
2.3建设总工期(略)个月(含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HNJL-3标
(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地铁轻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两者之一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
①递交申请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应具有单体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铁路站房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②具有铁路营业线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年龄不超过(略)岁,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依法在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且经过铁路总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5年及以上铁路站房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经验,同时具有2年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经验。
(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包括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两者之一。
②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单体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铁路站房或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监理业绩,联合体成员视联合体分工协议不同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
③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监理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请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监理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申请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申请人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C级整改期的;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主要监理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9)其他情形: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请申请人于(略)年4月7日至(略)年4月(略)日,每日上午9时至(略)时,下午(略)时至(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略)号(略)室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号码、电子邮箱,原件备查)、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彩色,加盖单位公章)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标段 。
5.2本次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购。
5.3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申请人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截止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名:(略)
账号:(略)
(略)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