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溢流口新增视频监控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溢流口新增视频监控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略)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略)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能够承担监控设备安装等相关服务(提供承诺书)。
3.4 售后服务承诺:(略)
3.5业绩要求:(略)
3.6 投标人须承诺:(略)
3.7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略)年1月-(略)年3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9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略)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不得存在(4)至((略))项情况:(略)
投标人于(略)年4月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略)
5.2 投标地点:(略)https:(略))开启,现场同步开标并评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略)年4月7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7.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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