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康养综合体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康养综合体建设项目已经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为海行审备﹝(略)﹞(略) 号,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即招标人)为海安瑞海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3 招标范围:(略)
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各单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初步(扩初)设计(含概算编制);②各单体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略)
与设计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略)
2.4合同估算价:(略)
2.5质量标准:(略)
2.6设计服务期限:(略)
工程设计工期为 (略) 日历天。其中:(略)
2.7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备注:(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略)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1.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建筑、装修)。
注:(略)
②公共建筑是指:(略)
(2)(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条件:(略)
注:(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招标人给予设计文件得分第二名:(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
4 月 9 日到(略)年 4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 4 月 (略) 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审标准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2详细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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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标(投标报价):(略)分
技术标(方案深化设计文件):(略)分
综合标(企业资信):(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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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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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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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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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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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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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满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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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满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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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有效投标文件家数≥(略)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若7≤有效投标文件家数<(略)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A。】
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略)%、(略)%、(略)%、(略)%。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调整;
3.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扣减0.1分,每负偏离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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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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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方案深化设计文件,满分(略)分,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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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设计理念
(满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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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空间合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关注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以及开放性、私密性等方面的内容,将人文关怀贯穿教育、服务和环境的全方位、全过程,满足需求。创新样貌与文化传统相融合、活动空间与建筑排布相协调,合理利用土地。功能布局合理,建筑风格相协调,建筑与周边及符合区域规划并与城市设计协调。建筑对低碳、环保、绿色、节能建筑有表述。总体设计合理,建筑风格相协调等得(略)-(略)分,总体设计一般,建筑风格达到一般要求的得8-(略)分,总体设计不全面,风格不相符的得6-8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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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平面布局((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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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科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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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造型及功能配置
(满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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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设计的建筑造型、色彩及与城市协调融合,提供鸟瞰及建筑单体透视图;所有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外立面简洁、大方、美观、经济。结构可靠,结构技术与建筑艺术完美结合,充分体现建筑美学特色。
符合拟定使用要求(参照设计需求),功能完善,能在保证康养、公共服务、消防等功能的同时注重后勤保障功能、安全防范功能的规划和设计,各功能之间要相辅相成、相互协调。同时需提供日照间距的测算分析。建筑造型及功能配置合理协调的得(略)-(略)分,建筑造型及功能配置一般符合要求的得6-(略)分,建筑造型及功能配置不相符的得3-6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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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道路交通(满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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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现状分析(地形、交通、植物)设计合理;提供交通分析图(道路与停车场),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道路交通设计合理的得8-(略)分,道路交通设计一般符合要求的得5-8分,道路交通设计不相符的得2-5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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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计进度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满分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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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明确、执行性强、详细、具体、符合招标单位的项目管理模式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合理的得5-8分,设计进度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一般符合要求的得3-5分,设计进度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不相符的得1-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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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
(满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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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应用成熟并且价格适当的先进技术,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本地区;节约用地,减少建筑材料用量,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合理的得6-(略)分,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一般符合要求的得3-6分,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不相符的得1-3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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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后期服务的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
(满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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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提供后期服务的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各阶段服务承诺具体到位,有明确的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后期服务的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合理的得2-3分,后期服务的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一般符合要求的得1-2分,后期服务的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不相符的得0-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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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略)
2、方案深化设计成果采用A3纸幅,总篇幅(含封底、封面)不超过(略)页。本项目投标人需将方案设计深化文件,保存为PDF格式。
3、各投标人的方案深化设计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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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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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标((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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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组人员配备(满分(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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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为准),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
②建筑专业负责人:(略)
③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略)
④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略)
⑤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略)
⑥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略)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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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获奖 (满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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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投标人承担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过由国家级主管部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6分;获得过省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5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略)
②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时间为准,须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扫描件不得分。
③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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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业绩(满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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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建筑、装修),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略)
②公共建筑是指:(略)
③如投标人业绩与用于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为同一项目时,则该项目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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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本工程按通发改法规【(略)】(略)号文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软件技术支持:(略)
电话:(略)
驻场服务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略)
(略) 年4月9日
(略)MB(略)E
A(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