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
施工四标段至五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西审管(投资)发〔(略)〕(略)号《关于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详见资金文件,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4标段划分:(略)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施工一标段;(施工范围为西吉县驼昌湾沟道、上堡沟道)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施工二标段;(施工范围为西吉县坟湾(乔家沟)沟道、杨沟(高同)沟道)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施工三标段;(施工范围为西吉县泉儿湾沟道)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施工四标段;(施工范围为西吉县杨家湾沟道)
葫芦河流域吉强镇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葫芦河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单元)施工五标段;(施工范围为西吉县南台沟道和杨家河沟道)
2.5 招标范围:(略)
2.6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5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略)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登录方式:(略)
5.4投标文件网上解密:(略)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5.5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二期系统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操作说明:(略)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 履约保证金:(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略)
7.2 定标方法:(略)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4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