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jszc-(略)-szch-c(略)-(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街道城市环境,根据园区统一部署,要求街道排查统计辖区存量垃圾现状,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城市管理考核等创建工作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通过对街道现存城市乱象进行综合整治清理,同时强化城管执法部门日常巡查,提升监控设备智能化水平,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街道城市环境常态化治理工作水平。
(二)项目要求:
1、街道范围内偷倒无主垃圾清理。
2、街道通江路北、金胜路沿线等重点区域存量垃圾清理。
3、街道道路、乱堆放、乱涂贴等市容面貌整治。
(三)项目内容:
1、作业流程:
(1)分拣、机械装车:(略)
(2)车辆运输:
①至少配备推土机1台;
②至少配备挖掘机2台;
③至少配备1辆总质量不低于(略)吨的卡车、1辆总质量不低于4.4吨的卡车和1辆总质量不低于(略)吨的垃圾清运车。装车后,将垃圾运输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相关影像、台账、处置记录等资料同时发送采购单位检查留档。
注:(略)
(3)垃圾处置:(略)
2、日常运输制度:
(1)运输要求:(略)
(2)运输线路范围:(略)
3、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外运及处置长效机制:
(1)限时承诺办结制度:
针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车辆抛锚、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处理完成。遇省、市、区等举行大型活动或其他创建突击活动时,服务单位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统一调配,安全、优质地开展处置工作,并承担处置中的安全责任。
(2)内业资料同步制度:
日常运输计量台账、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外运末端进厂记录等材料齐全,相关影像、台账、无害化处置记录等资料同时发送采购单位检查留档。
(3)安全文明作业:
服务单位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增强防毒意识,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处置场地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并专人指挥车辆进出,机具操作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确保安全,场地应做好安全管理。
转运和处置所涉及人员、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监部门相关要求,证照齐全。运输车辆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专业运输必须使用专业运输垃圾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作好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4)处置场地做到:
①保持场内没有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每天及时做好消杀除臭工作;
②保持进场道路整洁、畅通;
③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需按类分好,便于无害化处置,不得出现混装;
④各类车辆进入处置场地,管理人员应做好进场的指挥工作;及时做好运输车辆运输垃圾的计量工作;
⑤现场应做好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
(5)购买各类责任保险:
响应单位的作业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工作人员人员意外险。
4、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理运输流程:
(1)在垃圾现场进行初分类装车,大件垃圾抛货等,分类打包,最终运至指定地点,gps全程定位。
(2)垃圾运输程序:
①挖掘机——将垃圾装车;
②车辆运输——车辆装车并过磅完毕后,将垃圾运输到指定地点。
5、运输过程中gps定位:
坚持“固定”原则:(略)
车辆运输途中的实时与定位:(略)
gps定位监管功能:(略)
gps定位监管制度:
(1)违反以上规定,未开启或自行关闭gps定位系统,每次扣(略)元。
(2)故意损坏gps设备的,每次扣(略)元,并全额承担维修费用。
(3)违反交通规则、擅自由他人代工,每次扣(略)元,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行驶过程中拨打、接听电话的,每次扣(略)元。
(5)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私自处理的,每次扣(略)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6)临时停车未设置警示标志,每次扣(略)分,如因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6、控制抛洒、滴漏和空气污染措施要求:
(1)控制抛洒、滴漏措施要求:
鉴于非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成分很多,干垃圾、湿垃圾、油污垃圾等都可能存在,为控制、防范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和对空气造成污染的不良影响,对运输车辆的选择配置上、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如何控制抛洒、滴漏和空气污染需制定具体措施要求。
控制渗漏液措施:(略)
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作业车辆:(略)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监部门相关要求,证照齐全。运输车辆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专业运输必须使用专业运输垃圾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作好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运输作业车辆配置污水收集装置,确保完好、运行正常,并及时定点排放污水,严禁污水滴漏污染道路。
经常检查车辆污水排放储存装置,发现渗漏或堵塞及时报修,坚决杜绝车辆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的抛、洒、滴、漏。
(2)控制空气污染具体措施:
降尘措施:(略)
7、响应时间要求:(略)
8、响应单位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单位对接项目工作),1名安全管理人员。
9、本项目配备人员(含驾驶员)均须具有2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单位须为《苏州市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企业核准清单》中的单位或具有有效的苏州市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证件响应单位须为《苏州市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企业核准清单》中的单位或具有有效的苏州市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证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
2、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链接:(略)
3、投标供应商需保持“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技术支持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略)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略)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略)、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无效。
(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