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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有关部门核准,公开招租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黄家堰村海涂田八一丘(略)亩土地经营权发包 ,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略)
1.标的位置;标的位于上虞区崧厦街道黄家堰村海涂田八一丘,发包土地总面积为(略)亩,资源用途为虾塘养殖,以上标的详细地点、面积界定以现场察看为准, 上述地块不作重新丈量,合同面积以(略)亩计。
2.招租起始价:(略)
3.租赁期限:(略)
4、付款方式:(略)
5、租期满后一个月内,承租方应自行清理完地上作物和其他附属设备等。若承租方逾期不清理或不返还土地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略)元/天向招租方支付占用使用费。
6.承租方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资源现存状态,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规格、方位,不得擅自破坏、改变现状及高程,严禁吹、填土方,不得擅自转租给他人,承租方擅自改变或擅自转租他人的,招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招租形式:(略)
三、报名条件:(略)
★在崧厦区域内在履行土地租赁合同时租赁费有拖欠现象的,或履行土地租赁合同期内改变土地资源现状或因改变土地资源现状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调解的案件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四、报名需带资料和注意事项:
1.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身份证;个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其它组织报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验证后予以退还]和复印件)。
2.报名参加人数不足二家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成交并签约,成交价不低于标底价。
3.竞标保证金:(略)
4.招租方要求,为保护土地资源现状不受破坏,确保承租人在承租后诚信履约,在正式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提供人民币(略)万元现金或同等价值抵押房产的履约担保。并按出租方要求办理好抵押登记。
原租户无法提供现金或房产担保的,可以在投标前报名时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供两名保证人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核实后,认为可以免除现金和房产担保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书面报告,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承诺。在正式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由保证人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保证合同,由保证人承担履约保证责任。
★5、投标人报名时提供抵押房产需提供评估机构出具当年度房产评估报告和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
6、需提供竞标人(企业法人)(略)年以来征信记录征信记录(如果是原租户的不再提供)
7、需提供海涂田水产养殖五年以上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略)
(略)年4月 (略) 日,上午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的工作时间内,到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秀中路(略)号4号楼(略)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资料。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略)
七、看样联系人:(略)
章女士 联系电话:(略)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黄家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略)年 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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