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要求,现开展我省公派出国教师报名及审核工作。请于4月(略)日前,完成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http:(略)
一、报名时间
(略)年4月(略)日—4月(略)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略)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略)-(略)岁(含),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语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略)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需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下载打印后提交有关部门审核。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需完成离任结算,并与申请第一志愿岗位的中方院校联系推荐事宜。未在平台填写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
2.单位审核
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部属院校审核后直接报送;省属学校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审核报送。同时,学校需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加盖学校公章及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一并提交。
五、报送时间
请于(略)年5月7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推荐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师资管理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请关注平台或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遗漏通知。
六、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由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6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和培训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略)年印发的关于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有关文件规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办公地点:(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