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亚东县文化交流互鉴综合活动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亚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亚发改基建办【(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亚东县文化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海援藏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投资估算总价:(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计划工期:(略)
2.7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略)
2.8标段划分:(略)
2.9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业绩要求:(略)
3.5 财务要求:(略)
3.6信誉要求:(略)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3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5月(略)日9时(略)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上发布。
7.其他要求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于开标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关注项目信息并在(略)分钟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等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情况,视为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