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预估约为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内((略)年1月-迄今)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
3.4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略)分(满分(略)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专业版天眼查(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略)年5月8日(略):(略)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
3)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
4)符合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略)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略)年4月(略)日-5月8日,每天9:(略)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行 号:(略)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略)
6.2本项目开标时间:(略)
6.3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略)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授权委托书”、“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3。
6.6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6.8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
6.9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略)
8.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传真号码:(略)
电子信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