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罗山至豫鄂省界段项目开通运营所需办公及生活设施采购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略) | 交易分类: | 交通工程 |
|
监督部门: |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略)-(略)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信阳市浉河北路中段 |
|
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罗山至豫鄂省界段项目开通运营所需办公及
生活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罗山至豫鄂省界段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罗山至豫鄂省界段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基础[(略)](略)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罗山至豫鄂省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函[(略)](略)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南豫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河南豫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通运营所需办公及生活设施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略)
2.2交货期:(略)
2.3交货地点:(略)
2.4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LECG-1
|
办公生活设施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
庙仙收费站、莽张收费站、周党收费站、定远收费站
|
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含(略)万元)或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年度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略)万元(含(略)万元)的包含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单年度指从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略)月(略)日期间,以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合同对应的销售发票为准,业绩中类似货物指具有本次招标任意一个同类货品,数量不限)。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略)年处于盈利状态(需提供(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反映财务状况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略)
4.2地点:(略)
4.3方式:(略)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5.2开标地点:(略)(六)-6。
5.3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略)年4月(略)日
如果内容不全或者附件请点击网址查看:
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