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万河片区配套道路建设-丁万河环路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丁万河片区配套道路建设-丁万河环路项目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审批复【(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丁万河片区配套道路建设-丁万河环路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 招标范围:(略)
2.1.6质量标准:(略)
2.1.7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工程类)(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略)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略)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3.(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略)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略)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略)
3.(略)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3.(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略)年4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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