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略)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略)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略)】(略)号文件的批复,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和房产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万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招标控制价:(略)<>
2.9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及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其中一项),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略)<>
注:(略)<>
3.3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3年((略)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略)<>
3.4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资格审查方式:(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7.开标时间、开标方式及地点<>
7.1开标时间:(略)<>
7.2开标方式:(略)<>
7.3开标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联系电话:(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