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苏州河滨水景观工程(东太湖大道-牛腰泾)施工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苏州河滨水景观工程(东太湖大道-牛腰泾)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审发【(略)】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苏州河滨水景观工程(东太湖大道-牛腰泾)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吴江区松陵街道内苏州河两侧,北至牛腰泾,南至东太湖大道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范围为内苏州河滨水绿地空间,北至牛腰泾,南至东太湖大道,主要包括园路铺装、绿化种植、景观桥、照明及监控设备、标识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略).(略)万元。
2.1.4工期要求:(略)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略)4年5月(略)日,竣工日期:(略)4年(略)月(略)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内苏州河滨水景观工程(东太湖大道-牛腰泾)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负责人条件须按《吴江区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评定标准》执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条件:
1)学历、职称要求: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b.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c.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略)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以上三条符合其一即可。
注:(略)
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 上的专业认定。
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2)业绩要求:(略)
注:(略)
②“工程造价”:(略)
③“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略)
④“承担”:(略)
⑤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连续在本单位交纳 6 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单位社保清单),涉及建设工程业绩(不含养护工程)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进行审核。
注:(略)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1)招标项目:(略)
(2)直接发包项目:(略)
(3)专业分包项目:(略)
备注:(略)
(4)施工总承包项目:(略)
上述(3)和(4)不同投标申请人提供了同一工程项目的类似工程,只认可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信息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信息为准。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略)](略)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项目负责人有绿化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5)本项目拒绝“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6)本工程实行集中建设,业主(项目使用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略)4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4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4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略)号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略)号银海大厦(略)室
邮 编:邮 编:(略)
联 系 人:干娟娟联 系 人:潘莉莉、陈卫卫、施紫秋
电 话:(略)-(略) 电 话:(略)-(略)
传 真:传 真:(略)-(略)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szcjzb@(略).com
(略)4年(略)月(略)日
(略)MB(略)M
E(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