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所将张掖丹霞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所属的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北门广场商服区、西门胜景商服区商铺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情况
序号 | 商铺地址 | 商铺 名称 |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 交易保证金(元) | 经营业态 | 挂牌价格 |
1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北门广场商服区A区 | A3号 商铺 | (略) | 3年 | (略) | 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手工艺品、纺织品、土特产品其一均可 | (略)元/月/㎡ |
2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北门广场商服区C区 | C2号 商铺 | (略) | 3年 | (略) | 冷热饮品(咖啡、奶茶果茶) | (略)元/月/㎡ |
3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北门广场商服区D区 | D4号 商铺 | (略) | 3年 | (略) | 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手工艺品、纺织品、土特产品其一均可 | (略)元/月/㎡ |
4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西门胜景商铺东侧 | 胜景东3号商铺 | (略) | 2年 | (略) | 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手工艺品、中西冷餐、 其一均可 | (略)元/间/年 |
5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西门胜景商铺东侧 | 胜景东4号商铺 | (略) | 2年 | (略) | 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手工艺品、中西冷餐、 其一均可 | (略)元/间/年 |
6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西门胜景商铺东侧 | 胜景东5号商铺 | (略) | 2年 | (略) | 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手工艺品、中西冷餐、 其一均可 | (略)元/间/年 |
7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西门胜景商铺西侧 | 胜景西2号商铺 | (略) | 2年 | (略) | 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手工艺品、其一均可 | (略)元/间/年 |
8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西门胜景商铺西侧 | 胜景西5号商铺 | (略) | 2年 | (略) | 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手工艺品、其一均可 | (略)元/间/年 |
9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西门胜景商铺西侧 | 胜景西7号商铺 | (略) | 2年 | (略) | 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手工艺品、其一均可 | (略)元/间/年 |
(略)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西门胜景商铺西侧 | 胜景西8号商铺 | (略) | 2年 | (略) | 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手工艺品、其一均可 | (略)元/间/年 |
(略) | 张掖市临泽县倪家营镇丹霞景区西门胜景商铺西侧 | 胜景西9号商铺 | (略) | 2年 | (略) | 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文创产品、手工艺品、其一均可 | (略)元/间/年 |
注:(略)
二、承租资格和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三、承租方确定方式
1.北门广场商服区商铺每个意向承租方仅限承租一个标的,且首次公告期内已成交的承租方不再参与A3、C2、D4号商铺的报名;
2.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3.北门广场商服区商铺若同一意向承租方报名两个及以上标的:
(1)租赁标的仅有一家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在所有报名标的中仅可选择一个意向承租标的(其余报名标的自动转为未成交标的)并以协议方式确认成交。
(2)若意向承租方承租的标的以协议方式成交,则其不再参与其余竞价标的(产生两个及以上承租人的标的)的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将根据该标的其余意向承租报名情况确定成交方式。
四、报名手续
报名须携带的资料:
1.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
3.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4.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行业从业经历及相关经营业绩;
6.商铺经营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商铺店招、资金投入、人员配置、产品名录、经营管理等内容);
7.意向承租方拟承租北门广场商服区商铺且为该租赁区域(略)年原租户的,须提供(略)年租赁凭证、(略)年租赁缴费记录。
8.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9.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承租须知
1.公告期:(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略)
3.支付方式:(略)
4.合同签订:(略)
5.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向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6.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查租赁标的,并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承租方资格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银行到账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7.意向承租方为丹霞景区北门广场(略)年原租户的,标的成交后,凭(略)年租赁凭证、(略)年租赁缴费记录,按照每年年租金的6%享受优惠政策(仅限北门广场商服区成交标的)。
8.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若承租方违反以上规定则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9.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租赁标的租赁期内房屋的水、电、暖、物业、空调使用费、卫生及排污等费用由承租方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租赁期内若承租方拖欠水、电、暖、卫生及排污等费用,出租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所涉及的费用。
(略).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景区相关制度,服从出租方统一管理,经营过程中不得妨碍、影响景区管理与运作,一切以服务游客为目的,如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景区管理、运营或服务工作受到损失出租方有权扣除该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略).承租方在标的经营过程中不允许改变其建筑风貌及房屋外观,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须按原状进行修复,承租方未能及时修复的,出租方将无偿收回承租权,且承租方须对已损坏的标的按原价赔偿。
(略).承租方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禁止私搭乱建,禁止在经营场所外摆摊设点,若未按出租方管理要求执行,出租方有权进行追偿(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略).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略)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租赁价格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略).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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